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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杭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杭政办函[2011]180号
【颁布时间】 2011-07-12
【实施时间】 2011-07-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125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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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及普通高校要创造条件招收残疾学生。鼓励和扶持特教学校开设高中部(班),支持特教高中、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帮助农村残疾人接受职业教育。探索建立残疾人青壮年文盲扫盲工作机制和模式。通过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方式让更多的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学校要为残疾学生学习、生活提供便利。

  5.高等师范院校普遍开设特殊教育课程,提升特殊教育师资能力。鼓励和支持高等师范院校和综合性院校举办特殊教育专业,对在岗特殊教育教师普遍进行专业培训。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按要求加强特殊学校和随班就读特教师资配备,落实特教津贴。在对优秀教师表彰中提高特殊教育教师比例。

  6.完善全市特教工作体系,健全区、县(市)特教学校网络。按照“省办盲校、市办聋校、区县(市)办培智学校”的布局,加强特教学校建设,加快特殊教育信息化建设,提高办学层次和质量。区、县(市)培智学校建成率达100%。

  7.加大助学补助力度,扩大享受补助范围。针对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特殊困难和需求,认真落实国家和省的助学政策,免除大中小学残疾学生和学前教育残疾儿童的学费、住宿费。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扶残助学活动。

  8.规范并推广国家通用手语、通用盲文。提高手语、盲文的信息化水平。建立手语翻译培训、认证、派遣服务制度。

  (四)就业。

  1.完善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全面贯彻《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令第488号),完善残疾人就业促进和保护政策措施,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鼓励残疾人创业。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税收优惠、超比例安置奖励、社会保险补贴返还、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等国家和地方残疾人就业扶持和促进政策。编制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专产专营和政府优先采购产品与服务目录。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各级政府就业联动和督导工作。

  2.多渠道推进残疾人就业。推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逐步建立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岗位预留制度;实施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工程,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促进残疾人社区就业和居家就业;落实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扶持政策;政府出资扶持、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

  3.加大对残疾人文化创业的扶持力度。建立残疾人文创基地,为残疾人文化创业提供良好的培训和服务平台。加大对残疾人文创产品、成果的推荐和运用,举办残疾人文创产品成果展示和产品交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将好的残疾人文创产品推荐成为政府礼品。举办残疾人艺术周活动,集中展示残疾人的创作成果,激发广大残疾人的创作热情,加强残疾人艺术家的交流与合作。

  4.加强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和职业能力建设。鼓励各级特殊教育学校、职业学校及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多层次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加强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和定岗培训。建立残疾人职业培训补贴与培训质量、一次性就业率相衔接的机制。每两年举办一次残疾人单项技能竞赛,每四年举办一次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推选和表彰残疾人职业能手,培养残疾人高技能人才。

  5.规范盲人按摩行业管理。全面实施《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卫医政发〔2009〕37号),组织好国家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资格考试,做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加强盲人按摩指导中心建设。规范盲人保健按摩行业管理,“十二五”期末建立100家盲人按摩示范店,实现“名称、标识、器具、着装、制度”的“五统一”。

  6.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设立残疾人服务窗口和服务项目,免费为残疾人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针对性就业服务。将就业困难残疾人纳入就业援助范围,通过社区公益性岗位安置、落实就业补助和社会保险补贴等扶持政策,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大力推进职业康复劳动项目,促进智力和精神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督促各类用人单位认真遵守残疾人就业的法律法规,禁止针对残疾人的就业歧视,维护残疾人公平就业权利。

  7.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按照“统一服务对象、统一业务流程、统一机构标识、统一人员标准、统一服务准则”规范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立残疾人就业保障服务队伍,为用人单位提供就业信息发布等支持性服务,免费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心理咨询、职业适应评估、职业康复训练、求职定向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对县以上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全面开展持证上岗培训,对乡镇(街道)、社区(村)残疾人专职委员普遍进行就业服务知识普及培训。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信息网建设,实现与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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