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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体制机制创新。 进一步解放思想,通过建立公平、高效、完善的创新体制机制,带动社会全面创新,激发创新活力,提高创新效益。 建立充满活力的创业创新体制。大力促进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积极支持科技人员、科研机构和企业家利用创新成果创办科技型企业。鼓励市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拥有创新成果的科技人员和科研团队,以兼职或离岗等方式,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或与企业家合作创办科技型企业。鼓励各类科技人员以技术转让、技术入股、技术服务、项目承包等多种形式转化创新成果、参与科技创业。 完善改善民生的社会管理体制。建立“破七难”长效机制。把“破七难”作为改善民生的杭州模式,统筹安排、整合资源,形成“破七难”的“7+x”新框架,力争年年有突破。以全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城市建设为契机,全面建立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分类享受、制度贯通的多层次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和基本养老保障体系,积极探索各类社会保障制度的对接和整合,加快实现社会保障全覆盖。坚持政府主导、统筹协调、租售并举、以租为主、应保尽保,加快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用房、人才专项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构建具有杭州特色的保障性住房体系,破解住房难问题,努力实现住有所居。 形成科学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着力转变政府职能,把政府主要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进一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适应国家、省政府大部制改革的需要,对现有机构设置进行调整,提高机构的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打造更加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改革,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加强对行政审批权的监督制约,着力推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完善三级行政服务体系。创新完善公共服务机制,探索建立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参与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 四、重大工程 通过实施重点突破、自主创新、产业转型、平台集聚、金字招牌、品质教育、创新人才、改革创新等八大工程,努力完成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任务。 (一)重点突破工程。 以重大科技十大专项为重点,选准自主创新的突破口,积极培育原始创新,重点突破集成创新,全面提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增强共性和关键技术突破能力,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1.重大科技十大专项。 围绕高端信息与软件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技术、节能环保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技术、物联网技术、电子商务和现代物流技术、文化创意产业支撑技术、公共安全与卫生技术等“十大专项”,集成科技资源,组织技术攻关,取得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和重大战略技术产品。同时,组织引导企事业单位承担和参与国家、省科技重大专项。 2.重大科技应用示范项目。 对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农业农村现代化、生态与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现代服务业与社会事业等领域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进行调研、论证,实施一批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关系密切的公益技术与应用示范项目,为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科技支撑。 3.“雏鹰计划”。 “十二五”期间,着力培育15~20家创业板上市后备企业,5家创业板上市企业,150家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安排专项资金,采用种子资金项目、贷款贴息、评比奖励及其它政策支持等形式,对列入“雏鹰计划”的企业进行扶持。 (二)自主创新工程。 以科技创新为动力,通过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加速器建设、公共创新服务平台建设,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建设,标准化建设、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不断完善自主创新体系。 1.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加速器建设。 坚持存量与增量相结合,在各区、县(市)分别建立特色孵化器。鼓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利用各自资源优势,采取多方筹资、资源折股等形式创办多种经济成份、多种形式的孵化器特别是专业孵化器,力争“十二五”期间新增市级孵化器30家,孵化面积50万平方米。建设杭州市高新区科技企业加速器基地,引进加速器企业20家左右;引导和推进民营企业建设加速器基地3-5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