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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文字号】 渝府发[2011]60号
【颁布时间】 2011-07-25
【实施时间】 2011-07-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312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社会事业发展“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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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增强“老有所养”服务能力。

  

  按照“集中与分散结合、政府与市场联动”的原则,健全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骨干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龄群体多样化的养老需求。加快实施银发养老工程,重点保障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和中低收入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养老需求,兼顾全社会有需求的老人。将无偿服务、低偿服务与有偿服务相结合,全面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业。制定统一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服务办法,积极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业。以国家级养老服务示范机构、市级福利机构建设为引导,实施“一所一院一中心”计划,实现每个社区拥有一个托老所、每个乡镇拥有一个敬老院、每个区县(自治县)拥有一个福利中心,改善和提升现有区县(自治县)、乡镇(街道)、社区养老机构的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医疗保健、日托照料等服务条件和功能,扩大养老服务容量。鼓励社会力量以独资、合作、参股等方式,通过新建、改扩建、租赁或购置等方式建设一批综合性福利院、老年护理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服务设施,力争全市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

  

  (五)完善救助体系,提升“困有所济”保障水平。

  

  按照“平等、参与、共享”的原则,保障城乡特殊困难群体有尊严地生活和平等参与社会发展。完善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临时救助为补充,与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相衔接的,惠及全民、覆盖城乡、制度健全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健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与救助帮扶联动机制,稳步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不断缩小城乡、区域之间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差距。积极创造条件,帮助有条件的困难群体通过就业摆脱贫困。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覆盖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全过程,确保学生不因家庭困难而失学。健全城乡基本医疗和重大疾病救助制度,年惠及能力达到300万人次。积极推进城乡低保和低收入群体教育救助、法律援助。对城乡特殊困难家庭实施临时救助,临时救助年惠及能力达到50万人次。加快军供设施建设,加大烈士纪念设施、优抚医院、光荣院、军休服务设施建设力度,不断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水平。实施三级救灾物资储备工程,建成中央在渝救灾物资储备库和市级储备库,在每个区县(自治县)建成1个储备点,规划建设城乡应急避灾场所。完善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制度,确保灾后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临时住所、有临时上学点、有病能得到及时救治。加强城市公益性救助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障水平。以“儿童爱心庄园”为示范,加快完善区域性儿童福利院、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救助站、精神病院等设施体系建设,增强对弱势群体的救助能力。

  

  专栏3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点工程

  

学有所教工程:到2013年,新建和改扩建乡镇中心幼儿园700所,确保每个乡镇有1所中心幼儿园或中心小学附设幼儿园。到2015年,新建234所中小学,改扩建农村寄宿制学校400所,完善2000所农村寄宿制学校功能配套建设,全面消除中小学危房。完成西藏中学、少数民族地区薄弱学校治理。新建15所高水平寄宿制高中。新建2所特殊教育学校,改扩建2个特殊教育中心,22所特殊教育学校。

病有所医工程:完成311个乡镇卫生院和5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改造升级23所区县(自治县)医院,创建13所区县(自治县)三甲医院。在区县(自治县)中医院建设10个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中心,建设5个县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

民有所乐工程:建设34个区县(自治县)影剧院(主城6区除外)和839个乡镇影剧院、改扩建18个区县(自治县)图书馆和25个区县(自治县)文化馆,建设20个区县(自治县)博物馆。实施54个高山发射台站、34个区县(自治县)广播电视台、839个乡镇广播电视站达标建设,广播“社社响”电视“户户通”工程。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流动文化设施配送、农村和社区电影惠民放映、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工程、公共文化服务“五送”活动、文化消费关爱活动。实施基层文化设施升级改造工程,实现村(社区)书屋和村文化中心户全覆盖。在村民小组、城镇小区每年建成5000个城乡阅报栏。完成100条全民健身登山步道、150个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500个社区健身路径工程。

老有所养工程:新建和改扩建2000个城乡社区养老服务所(中心)。新建、改扩建城市社会福利中心30个、农村敬老院350所。实施第一福利院、第二福利院三期和第三福利院改扩建工程,迁建市中西医结合康复医院。引导民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6万张。

困有所济工程:改扩建10个区县(自治县)救助管理站,新建10个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成铁山坪“儿童爱心庄园”和6个区域性儿童福利院,新建25个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重庆市残疾人康复中心,重庆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区县(自治县)建设100个公办或民办公助的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依托街道(乡镇)、社区(村)建立500个残疾人日间照料站。建设国家救灾物资储备库和市级救灾物资综合储备库,每个区县(自治县)建成1个储备点。新建重庆东站一级军供站、重庆兴隆场二级军供站和江北国际机场军供保障点。改扩建48个区县(自治县)军休所。新建或改扩建7所优抚医院、29个烈士陵园以及4.7万户优抚对象住房(优抚家园)。



  

  四、提升人口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市

  

  突出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依托主城教育资源优势,做大做强两江新区国际教育开放平台、6大区域中心城市教育板块和区县(自治县)教育精品工程,构筑成渝经济区教育协调发展新格局,基本建成长江上游教育中心和西部地区教育高地。统筹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把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

  

  (一)完善终身教育体系,打造西部教育高地。

  

  提升基础教育办学水平。完善学前教育办园标准,健全幼儿园准入制度,促进基础教育向学前教育延伸。建立义务教育质量标准、检测和保障体系,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成果。统筹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发展,以加快发展渝东北和渝东南地区高中阶段教育为重点,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普及。深化普通高中教育改革,探索发展普职融合的综合性高中学校,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多元化发展。到2015年,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阶段的比例达到98%。

  

  做大做强职业教育。立足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产业结构调整需要,按照“一圈两翼多组团”的总体思路,形成“资源相对集中,基本覆盖全域”的职业教育布局结构,显著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按照产业发展需求,调整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结构,实现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之间定位明确、错位竞争、优势互补、有序发展的专业布局,逐步形成优势突出的区域专业簇群。以提升职业学校基础能力为核心,重点支持建设100所优质特色中等职业学校(含县级职教中心等)基础能力建设,在主城区外环区域及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永川区等区县建设10个区域性、开放式、资源共享型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组织实施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重点项目(“园校互动”办学模式改革),采取合并、整合、新建等措施,通过“办校入园、引厂入校”,建设16个职业学校与产业对接,生产经营与技能人才互动,资源共享、校企融合的创新型职业教育园区,推动职业学校与工厂企业融合办学。科学设置农林畜牧、环保节能、现代物流等应用型高职院校。继续实施国家级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和市级示范高职院校建设计划项目,启动并实施市级示范高职院校建设计划项目。推动高职院校与两江新区、微电子产业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优质企业共建实训基地,为企业持续提供技能实用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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