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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浙江省政府
【发文字号】 浙政办发[2011]74号
【颁布时间】 2011-07-11
【实施时间】 2011-07-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347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信委等部门关于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行动计划2011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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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浙江省节能降耗实施方案(2011年)

   2.浙江省“365”节约集约用地实施方案(2011年)

   3.浙江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2011年)附件1

   

  
浙江省节能降耗实施方案(2011年)

  


  一、节能降耗主要目标

  (一)综合目标。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5%以上,力争下降3.9%,年节能650万吨标准煤以上。

  (二)结构调整目标。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同比增长20%,新产品产值率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

  (三)管理推进目标。制定资源节约地方标准3年建设规划,完成16项能耗限额地方标准的制(修)订任务;推广实施100项以上重大节能降耗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完成1000家工业、建筑、交通、商贸、旅游、教育、卫生等领域重点耗能企事业单位的能源监察或审计。

  二、节能降耗“十大工程”主要实施内容

  (一)千家重点企业节能推进工程。编制《2011年浙江省节能降耗重点项目计划》,着力引导重点用能企业加大节能改造力度,组织实施省节能重点项目300个以上,确保全省节能技改投入达170亿元。加快实施新一轮热电联产改造,加强发电系统节能调度,提高机组发电效率;积极争取天然气供应,增加燃气机组出力。实现全省6000千瓦及以上火电厂平均发电标煤耗同比下降2克/千瓦时。年耗能千吨标准煤及以上重点用能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平均下降3.5%,节能375万吨标准煤。

  (二)落后产能淘汰推进工程。制定2011年全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分解下达年度计划。淘汰低效锅炉350台,改造在用锅炉350台;完成6万千瓦小火电关停计划;淘汰直径3米及以下水泥粉磨设备84台,分别淘汰落后水泥、造纸、印染、化纤生产能力1000万吨、15万吨、2亿米、21万吨,关停粘土砖瓦窑72座,削减产能19.5亿块标砖。节能40万吨标准煤。

  (三)传统优势产业改造推进工程。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0〕44号),编制实施《第二批示范区实施方案》,着力推进现代产业集群建设“六六示范工程”。组织实施工业企业重点技术改造“双千工程”项目1010个,计划投资2768亿元,着力引导企业在传统产业领域实施技术改造与创新。围绕块状经济转型升级,在10个以上块状经济转型升级省级示范区中推进能源计量应用管理,使区域行业性节能水平和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有新的提高。规模以上传统优势产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3%,节能55万吨标准煤。

  (四)装备制造业振兴推进工程。制定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业年度实施方案,积极推动部件集成化、基础件高端化、铸锻件大型化、优势装备规模化。组织开展第四批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评审工作,重点扶持一批单机及成套设备开发,加快我省装备制造业的首台(套)推广应用和产业化。组织企业积极参与国家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发,申报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试验、示范项目。装备制造业工业增加值增速高于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2个百分点,节能45万吨标准煤。

  (五)技术创新推进工程。围绕“工业节能、建筑节能、照明节能、高效洁净燃烧”等领域,加强高效节能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与示范,组织实施科技项目10项;加强可再生能源利用关键技术研究,组织实施科技项目10项。编制下达《2011年浙江省技术创新重点项目计划》,继续组织实施企业技术创新赶超工程,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全年备案省级重点工业新产品1500项以上。发布《浙江省节能技术产品推广导向目录(2011年)》,根据行业特点确定相关重点技术产品进行节能示范改造并予以推广。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同比增长20%,新产品产值率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相对节能30万吨标准煤。

  (六)建筑节能推进工程。围绕构建绿色建筑实施监管体系、绿色建筑技术标准体系、绿色建筑新技术认证推广体系和绿色建筑技术咨询服务体系等“四大体系”,全面实施民用建筑节能50%设计标准,积极推广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全年新增节能民用建筑面积3000万平方米,其中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超过1000万平方米。实施绿色建筑示范工程15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工程16项,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用能监管示范项目40项。形成节能能力约50万吨标准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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