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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建立完善全省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促进安全生产责任的有效落实。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明确政府及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和工作责任;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完善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工作标准、工作程序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规范执法检查行为。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完善操作规程、技术规范,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建立健全管理责任体系、保证责任体系、岗位责任体系和监督约束机制。制定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有关规定,完善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把安全生产作为政绩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三、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 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财政、金融、税收等经济政策,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金融和保险参与的多元化安全生产投入机制。将安全生产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和保障安监部门的能力建设。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建立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的保障机制。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监督机制,适当扩大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的适用范围,提高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下限标准。实行高危行业企业全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在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等高危行业(领域)逐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企业要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事故预防、隐患治理和宣传教育培训、安全文化建设等预防性工作。 四、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 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为核心,修订完善地方性配套法规规章、政策措施和技术标准,形成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体系。认真落实《甘肃省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60号)和《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61号),积极推进依法行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责任追究制度。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联合执法、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等制度,加强执法检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 五、实施科技兴安战略 把安全生产领域基础研究课题和关键性技术难题列入科技攻关计划。以重大事故预防基础研究为突破口,以矿山、危险化学品、职业危害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加强重大事故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关键性技术研发工作。发展安全生产职业技术教育,鼓励和支持企业办好技工学校,变招工为招生,为高危行业培养专业技术人才。 六、加强社会监督与舆论监督 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和监督权。鼓励单位和个人监督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各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对有效举报给予奖励。拓宽和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信箱,统一和规范“12350”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舆论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跟踪调查,及时进行整改并反馈情况。 七、强化规划实施与评估考核 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安全投入,做到责任有主体、投入有渠道、任务有保障,逐项落实本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保障措施。加强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公布安全生产规划目标、重点工程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牵头,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对各地、各部门实施规划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2013年和2015年分别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确保本规划顺利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