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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政府
【发文字号】 沪府发[2011]49号
【颁布时间】 2011-08-09
【实施时间】 2011-08-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546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在云南文山、红河、普洱、迪庆等州市,坚持“整乡规划、整村推进、连片开发、分步实施、资源整合、项目集聚、生活改善、生产发展”的推进思路,以帮助当地贫困群众加快脱贫致富为中心任务,重点在以下领域加大无偿援助和经济合作力度:以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境一线和连片贫困地区为重点,配合当地政府有序推进集中连片扶贫开发工作。支持集中办学,继续援建规范化中心学校,帮助改善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完成学业。继续援建标准化卫生院、科技服务站、文化活动室以及其它公共服务设施,推进两地教育卫生机构结对帮带向艰苦地区倾斜延伸,研究解决“五保”对象供养问题。进一步完善产业帮扶长效机制,逐步提升产业帮扶资金援助比重,帮助打造一批以种养业和农副产品加工、商品流通为重点的产业片区及标准化生产基地,协助做强生物产业和旅游产业。继续帮助培育农村致富带头人,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经纪人队伍。进一步加大对迪庆藏区的帮扶支持力度,合力推进怒江贡山独龙族等人口较少民族帮扶工作,积极参与文山富宁山瑶族支系,普洱澜沧拉祜族、西盟佤族等特困群体的帮扶工作。

  

  在三峡库区,以帮助产业发展和移民就业为主线,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大产业扶持和人力资源开发力度,帮助当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重点工作为:按照“科学编制一个整乡发展规划,援建一个公共服务中心,扶持一个主导产业,培育一批致富带头人,帮助建设一个相对集中生活区”的标准,帮助当地推进新农村建设,配套发展种植、养殖业,提高收入水平。继续援建三峡移民就业基地,深化工业园区对接,推进上海及长三角地区产业向库区转移,帮助库区开发旅游等特色资源,发展优势产业。协助推进三峡地区移民就业安置,协助完善劳动技能培训中心设施与功能,推进劳务培训,提升劳动力素质和就业竞争能力,促进就地、就近和异地就业。

  

  在四川都江堰市,建立对口合作长效机制,协助当地加强援建项目后续运行管理,提高利用效益,重点推进两地农业、工业、商贸、科技、旅游、人力资源开发、社区管理等方面的交流合作。

  

  未来五年,上海在对口支援地区,还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帮助开发人力资源。拓展上海远程网覆盖范围,增强课件针对性,开展普及性教育培训。帮助对口地区完善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培训职业教育师资,加大劳动技能培训力度。重点扶持对口地区办班集中培训,增强培训效果。结合援建项目,采取多种形式,结对帮助培养管理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根据对口地区需求,选派上海党政干部、专业技术人才、青年志愿者等赴当地挂职锻炼、开展志愿服务。

  

  --帮助加强招商引资。协助对口地区在本市设立招商联络点,帮助构建对接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工业园区、中介机构、协会商会等团体的招商工作网络,搭建招商引资平台;配合对口地区在沪举办各类经贸展会和招商推介活动,组织上海企业进行投资需求对接;跟踪上海企业与对口地区签订的投资合作项目,督促项目落地。

  

  --适度扩大招生规模。在教育部下达的扩招计划内,根据本市教育资源的承受能力,适度扩大本市高校、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和中职学校在对口地区的招生规模。发挥上海教育资源优势,继续推进本市中职学校与对口地区中职学校开展联合招生合作办学。

  

  --加大定向招工力度。完善上海与对口地区劳务输出合作对接机制,扶持对口地区按照上海用工单位需求加强劳动技能培训;鼓励和支持上海企业和劳动服务中介机构,提供劳动岗位和发布用工信息,主动招收对口地区高校毕业生和岗位匹配人员来沪就业。重点帮助新疆、西藏等在沪就读少数民族学生就业。

  

  --帮助开拓农特产品市场。搭建农副产品展会展销平台,建立健全电子商务平台,支持对口地区农业龙头企业在沪设立直销点、专营点,帮助当地农特产品进入上海销售主渠道,支持当地产品开拓国内外市场。

  

  (二)着眼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合力推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进程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充分发挥上海作为长三角城市群核心城市的功能,联手推进长三角重大基础设施、创新体系、环境保护、市场体系、社会事业等领域的一体化发展,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推进长三角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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