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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学习借鉴东部沿海地区改革开放先进经验,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合作,推进转型发展 建立与珠三角、环渤海地区和东部沿海省市多层次合作交流机制,学习借鉴东部沿海地区改革开放及创新发展经验,发挥各自比较优势,深化与东部沿海地区在科技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合作。联合推广世博会科技成果应用与产业化,共同推进优化发展。 --推动跨区域产学研一体化,促进科技创新合作。建立科技创新合作机制,创新合作模式,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集聚东部地区科技创新人才资源,重点推进重大科技项目联合攻关,深化产品研发、产品中试等环节的科技合作,推进跨区域产学研一体化发展。联手推广世博会科技成果,共同推进产业化,发挥世博后续效应。 --搭建多种合作平台,深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合作。发挥东部地区科技优势,搭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孵化、应用、市场开发等多种合作平台,重点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产业的合作,吸引东部地区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来沪发展壮大,支持上海战略性新兴产业在东部地区布局发展,实现强强联合,拓展发展空间。 --加强服务业领域多方合作,推动服务经济大发展。围绕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把推动服务业大发展作为加强与东部沿海地区战略合作的重点,促进市场相互开放,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体制环境,重点加强旅游、会展、物流、交易市场等现代服务业的合作。支持旅游企业相互参股兼并重组,共同开发旅游市场。鼓励上海企业参与在东部沿海地区举办的全国性、区域性重大经贸活动,服务各类主体来沪办展办会、参展参会。 (六)提升服务能级和水平,努力为企业跨区域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加强服务平台建设,拓展服务载体,深化服务内容,鼓励企业开展跨地区合作。 --整合全市资源,服务国内企业来沪发展。健全“一门式”服务机构,完善服务企业工作网络,精简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投资环境。加强对上市公司和行业领先企业等的研究,建立联系渠道,加强专项跟踪服务,构建市、区(县)一体化服务平台与活动载体,加大上海投资环境、战略规划、产业政策等的宣传力度。支持各地企业参与上海国资国企的开放性、市场化重组,吸引总部型、研发型、服务型企业落户上海。推进南徐家汇国际商务区等总部经济项目开发建设。发挥“绿色通道”作用,加快重大项目在土地、规划、环评等环节的审批进度,在新能源、海洋工程装备、电子信息制造等重点领域争取一批新项目落户,争取更多国家相关重点项目在本市实施。 --深化服务内容,促进在沪企业做大做强。创新服务形式,建立帮助企业排忧解难的有效机制,加强政策扶持。用好上海市科技创新基金,为在沪企业发展提供科技创新支持,培育中小科技企业在创业板上市。加强服务企业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各类服务信息公开。完善企业融资、上市辅导、市场开拓、人才培训、技术合作、法律咨询、政策解读等相关服务。培育区域性、枢纽型协会组织,加强对各地在沪企业(协会)联合会、各地在沪商会、中介机构等的指导,推进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运作,提升服务企业功能。 --积极创造条件,服务本市企业拓展发展空间。搭建本市企业国内投资服务平台,采取多种方式集中推介上海产业转移和国内投资项目,形成品牌效应,推动本市企业采取直接投资、收购兼并、合资入股等多种形式向外拓展。支持本市各区(县)、各类园区和企业(集团)采取多种形式,在江苏、浙江、安徽等地区探索共建产业园区,引导上海产业和企业有序向市外共建园区转移和拓展。发挥上海市国内合作交流专项资金杠杆作用,引导企业到市外有关地区投资发展。鼓励企业参与全国性、区域性招商推介展会,为企业了解投资地的相关政策、开拓市场做好相关服务。 (七)加强政务往来和办事机构建设,推进政府间友好合作关系不断发展 围绕做实“三个服务”,加强与兄弟省区市多层面、多领域、多形式的交流与合作,形成政府间友好往来的新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