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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无锡市政府
【发文字号】 锡政办发[2011]225号
【颁布时间】 2011-08-31
【实施时间】 2011-08-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579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0页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经信委发改委无锡市“十二五”工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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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促进企业、行业、园区层面的“两化融合”。以骨干企业为依托,选择示范效应明显的行业龙头和能够带动上下游产业链进行信息技术改造的核心企业,建立一批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两化融合”示范点,推广典型经验,引导广大中小企业通过信息化改造来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力。以重点行业为主体,鼓励各行业协会和行业龙头企业加快制定行业信息化标准,搭建行业信息化平台,提升行业整体信息化技术应用水平,推广信息技术在行业门类的深入应用。以重点工业园区为载体,加快园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具有产业集群特色的信息化平台,编制园区内企业信息建设指南和服务标准,加大工业园区数字化建设力度。

  

  (三)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及示范工程。在工业信息化的基础性、共性领域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及示范工程。重点支持以工业软件及嵌入式系统开发、工业企业信息化建设和第三方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主的“两化融合”示范项目建设和物联网应用示范项目建设。积极开展工业软件振兴、节能控制与综合利用、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推广、数字化示范园区引导、公共服务平台支撑、电子商务扶持引导、政府监管服务信息化和信息化专业人才建设等重点专项工程,为企业信息化发展提供整体性解决方案,促使信息化在技术融合、产品融合、业务融合和产业衍生发展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四)加快物联网在工业领域的应用。在制造业供应链管理、生产过程工艺优化、产品设备监控管理、环保监测及能源管理、工业安全生产管理中广泛应用物联网技术,将具有环境感知能力的各类终端、基于泛在技术的计算模式、移动通信等不断融入到工业生产各个环节,大幅提高制造效率、改善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和资源消耗,使传统工业提升到智能工业新阶段。

  

第六节 实施区域联动发展工程


  

  

  (一)大力提升工业国际化水平。加快融入世界、接轨国际的步伐,高质量高水平吸收外资。积极引导外商投资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的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高附加值、循环型工业项目,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区域性研发中心、运营中心、物流中心等总部机构;鼓励引进外资、引进技术与引进海归等优秀人才的结合,实现研发、设计、生产、经营和人才的本地化,提升利用外资的质量、水平和本土企业的配套能力。优化提升工业出口水平。积极引导和支持企业调整优化产品结构,开发高技术产品、机电产品和自主创新产品。加大对新兴产业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扶持力度,支持有条件的新兴产业企业积极创建出口品牌、培育新兴产业出口基地等。鼓励自营生产企业做大做强,通过并购国外品牌、引进国外技术和领军型人才等,提高产品附加值。着力培育一批精通和掌握国际经济运行规则的企业和人才,提升应对贸易摩擦、全球化风险的能力。

  

  (二)积极开展区域经济合作。树立区域统筹协调发展理念,紧紧抓住国家实施江苏沿海发展战略以及江苏实施沿沪宁线、沿长江发展战略的契机,实施跨江互动发展,加强与苏中苏北等城市建立战略性经济技术合作伙伴关系。积极承接上海的信息、技术、金融等优质资源,借助上海的国际贸易、航运等功能,加快接轨上海经济步伐。根据国家明确无锡为长三角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定位,实施工业差别化、特色化发展,加强与长三角城市经济技术合作,实现区域优势互补、互动发展。

  

  (三)加快企业“走出去”步伐。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利用境内外资源投资、设立并购境内外研发机构,增强“走出去”的竞争力。支持产能过剩、资源短缺行业和有比较优势的纺织、机械、石化、冶金等企业,通过组建跨区域集团、企业协作配套、共建产业园区等方式实施产业转移,建立境内外生产加工基地,积极融入国际社会,规避贸易风险。支持企业以并购、租赁等方式到国外开拓市场,带动设备、零部件和原材料的出口。帮助企业在国内外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培育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工贸企业和著名品牌。

  

  (四)推动各种企业类型间的全面合作。促进无锡企业与世界500强企业、央企、大型上市公司等的全面合作。特别是加强与央企的沟通联系,积极做好项目落地对接与企业开工建设的协调服务。逐步扩大国防科技工业投资领域,以军工科技为核心,以重点项目带动、配套园区建设、核心人才引进为突破,全方位、多层次发展民用产业,实现军民融合跨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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