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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浙江省政府
【发文字号】 浙政发[2011]38号
【颁布时间】 2011-06-13
【实施时间】 2011-06-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696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十二五”时期要顺利实现“旅游经济强省”建设的目标,虽然有利因素很多,但面临的任务比以往更加艰巨。在宏观层面上,全省各地的旅游业发展还很不平衡,少数县市的旅游经济仍然处在自发状态,旅游消费需求增长与旅游业发展相对滞后的矛盾日趋明显。具体而言,旅游企业不强,旅游人才不足,旅游国际化水平不高,旅游科技支撑缺乏和旅游项目推进难度加大等问题,已经越来越成为旅游经济强省建设的制约因素,必须通过更深层面的体制机制改革和更大力度的政策创新加以解决。

二、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十二五”时期全省旅游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通过改革创新激发活力、增强动力,加快推进旅游业的全面发展与融合发展,加快推进旅游业的转型升级与品质提升,加快推进旅游业的多元化、集群化、信息化与国际化,努力实现全省旅游业新一轮的大发展和新跨越,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

  (二)主要原则。“十二五”时期全省旅游业发展的主要原则是:坚持创新发展,着力推进制度改革与创新,不断完善市场配置机制;着力推进产品创新和业态创新,以新产品和新业态引领旅游消费市场;着力推进工作手段与方法的创新,不断提高驾驭新时期旅游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坚持品质优先,以文化铸就特色,以品质彰显实力,着力提升旅游产品、旅游服务和旅游管理的文化内涵,加快形成浙江旅游的鲜明个性与独特魅力。坚持统筹协调,大力推进产业融合发展,不断拓展旅游发展的新领域与新空间。着力推进全省各地因地制宜错位发展,加快构筑比较竞争优势。努力推进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和行业之间的协调发展,实现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的统一。坚持以人为本,把旅游业作为新时期重要的民生产业来抓,牢固树立游客至上、安全第一的观念,把服务人民群众作为旅游工作的出发点,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旅游服务水平的根本标准。坚持生态文明,加强资源环境保护,重视节能减排,倡导低碳旅游,推行绿色消费,把生态文明建设贯穿于旅游业发展的全范围和全过程。

  (三)发展目标。“十二五”时期,全省旅游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把旅游业建设成为我省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转型升级的优势产业、生态文明的先导产业、惠民富民的民生产业和品质生活的助推产业,使浙江成为全国旅游业创新发展的示范省和国际化发展的先行省,率先在全国建成旅游经济强省。

  1.建设旅游业创新发展的示范区。加快推进市县两级旅游资源管理一体化、涉旅产业发展一体化的体制机制改革,构建与综合性大产业相协调的制度基础。加快营造更加有利的发展环境,进一步调动国内外企业特别是浙商民营企业发展旅游的积极性,形成多元主体竞相投入,品牌企业主导发展的崭新局面,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加快优化旅游投入的要素结构,形成资本、技术与智慧要素主导旅游业发展的新格局。加快创新旅游业商业运行模式。发挥旅游业综合带动功能,加快形成全社会共推旅游业发展,共享旅游业发展成果的良性循环。

  2.建设旅游业国际化发展的先行区。以国际化标准推进全省各级旅游目的地基础设施、接待设施、服务设施建设和外语环境建设,加快建设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旅游产品,不断增强旅游城市的生活体验功能和综合服务功能。整合政府资源和企业资源,构建以全球浙商和国外友好城市为依托的旅游营销网络,多渠道对重点入境旅游市场实行更具针对性的营销。大力改善国际旅游交通条件和国际游客出入境条件,重点建设一批具有更高市场占有率的国际旅游城市,大力鼓励旅游企业加强国际合作,推进旅游经营理念和管理方式的国际化。

  3.率先在全国建成旅游经济强省。确保全省旅游总收入年均增长率超过15%,实现旅游经济增长“两个明显高于”,即明显高于全省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明显高于全国旅游业年均增长率,逐年提高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主要指标中的比重。到2015年,全省旅游总收入超过6000亿元,旅游经济总量继续位居全国三强之列;旅游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6%以上,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3%左右,旅游对地方财政的贡献率达到5.5%;旅游产品更加丰富,服务品质更加优良,惠民产品明显增加,游客满意度明显提高,旅游的公共形象显著提升;旅游业对城乡发展的综合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旅游就业容量进一步扩大,旅游就业人数占全省城乡就业总人数的比重达到7.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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