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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十二五”全省旅游业发展预期指标 大类指标具体指标2010年2015年旅游市场(略) 注:带“*”为2009年旅游卫星账户指标数据,2010年的数据将由省统计局于2011年7月份测算完成。 三、主要任务 (一)着力拓宽旅游发展领域。 1.促进全省各地旅游业全面加快发展。巩固提升优秀旅游城市和旅游“十百千”工程的创建成果,就大力推进特色旅游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大力支持和促进旅游经济强县在旅游业转型升级和创业创新上继续走在全省和全国前列。大力推动旅游先发区的“二次创业”,加强资源整合和景区集群发展,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旅游服务品质,构建县域一体化的旅游发展格局,形成具有鲜明主题形象的县域旅游目的地。大力推进旅游后发区抢抓发展机遇,发挥比较优势,加快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 2.促进旅游业与第一产业的融合发展。大力加强旅游与农、林、牧、渔、水等相关产业和行业的融合发展,积极推进休闲农林渔业发展,因地制宜发展多种形式的乡村旅游。积极支持革命老区发展旅游业,着力培育浙北、杭绍、浙东、温台和金衢丽红色旅游区片,拓展提升国家级和省级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促进红色旅游与乡村生态旅游、休闲度假旅游的融合发展。积极推进以中心城市为依托的环城乡村旅游带建设,促进重要旅游城镇和高等级旅游景区周边的乡村旅游业发展,探索乡村旅游产业集群建设。 3.促进旅游业与第二产业的融合发展。积极发展工业观光旅游和商务考察旅游。依托特色工业企业和特色加工制造业集聚区,形成一批体验性强、产业链长、影响力大的工业旅游区。大力发展旅游商品加工业,加快改善传统特色工艺品的花色品种和加工制造水平,加强民族服饰、乡土纪念品和简易拼装型度假屋、移动式度假屋等旅游度假实用品的开发。大力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各类户外活动用品及宾馆饭店专用产品。大力培育旅游房车、邮轮游艇、景区索道、游乐设施和数字导览设施等旅游装备制造业。加强旅游商品的研发和生产,建设全国性旅游商品研发、制造和交易中心。 4.促进旅游业与相关服务业的融合发展。以大型国际会展、重要文化活动和体育赛事为平台,重点发展商务会展旅游、文化旅游、体育旅游、养生保健旅游、美食旅游、邮轮游艇旅游和置业旅游,有序发展高尔夫旅游和大型主题公园旅游,积极探索发展海洋邮轮旅游。大力发展购物旅游,加快提高旅游购物在旅游消费中的比重。争取试办国际通行的旅游体育娱乐项目。 5.促进旅游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融合。关注国家和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态势,充分利用其发展成果促进旅游业的改造提升,积极探索旅游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发展的路径。加强旅游业与信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的融合发展,使旅游业成为新兴信息技术和节能环保技术应用的重要领域。跟踪通用航空发展动态,积极探索发展通用航空旅游。 (二)着力丰富旅游产品供给。 1.全面推进旅游产品开发与提升发展。充分利用山水优势和乡村优势,稳步推进各类旅游资源开发,新建一批精品景区,不断丰富旅游产品供给。坚持走内涵发展和联合发展的路子,积极推进传统观光景区的提升发展,加快推动旅游产品开发从单一观光功能向休闲度假的综合性功能转变,从粗放型开发向资源整合和深度利用转变,从单个景区向集群化转变。积极推进全城旅游和县域旅游大景区建设。大力推进旅游景区内外的环境风貌整治,切实加强旅游景区与周边村镇的协调发展,全面提升高等级景区的整体品质。 2.加快改善薄弱环节的旅游产品供给。加快发展大型综合景区和高水平旅游综合体,依托高等级景区和旅游度假区,通过资源整合、产业融合和板块联合促进旅游要素的集聚,做大新产品新业态,做足休闲度假功能,做强旅游度假经济,做响旅游度假品牌。加快发展晚间休闲娱乐产品,建设和完善特色餐饮和室内休闲运动场所,打造游客喜爱的文化演艺产品,丰富晚间旅游消费项目。加快发展购物旅游产品,增加旅游商品的种类和数量,注重旅游商品的特色和质量,建设旅游购物场所,提高旅游购物在全省旅游总收入中的比重。加快发展夏季和冬季旅游产品,开发建设避暑度假休闲基地、冬季观光游览和运动休闲基地,打造冬夏旅游新亮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