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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七)坚持淘汰落后产能。 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控制电石、甲醇等产能过剩行业的盲目扩张,三年内停止审批单纯扩大产能的焦炭、电石项目,对合成氨和甲醇项目实施上大压小、产能置换等方式。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倡导清洁生产,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和监管。推广资源综合利用和废弃物资源化技术,推进绿色化工工艺的应用以及传统技术改造,采用高转化率、高收率、无毒或低毒催化剂和反应介质的新工艺,促进能源分梯度利用、废热和废资源的回收利用、低品位伴生矿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强化“三废”处理措施等工作,促进全行业节能减排。 (八)支持企业联合重组。 支持国内骨干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实现产业整合、资源综合利用、上下游产业一体化,扩大产业规模。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倡导企业全面履行社会责任。 四、保障措施。 (一)稳定现有企业的生产运行。 切实落实国家化学品出口退税、增值税转型等有关财税优惠政策,确保及时足额退税、减免税。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企业生产经营促进全省工业稳定发展的意见》(甘政发〔2008〕85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重点工业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甘政发〔2009〕45号)等文件精神,以及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政策措施,强化对重点骨干企业要素保障、跟踪协调与服务,化解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全省石化产业的稳步发展。 (二)加快石化工业集中区建设,促进产业集聚。 加大对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石化工业园区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对园区内条件成熟的项目优先安排资金支持,将园区内大型基础设施和公益项目,优先列入城市建设规划。加强石化产业链延伸项目的布局协调,凡是适宜在园区建设和发展的项目,尽量进入园区。 (三)积极培育产业链延伸的优势企业和品牌产品。 鼓励骨干企业发挥在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带动中小企业发展下游延伸产品,提高大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的融合度、关联度,延长产业发展的链条。对具有潜在优势的下游企业给予资金、政策上的支持,加快技术创新和人才引进、不断提升竞争力。加强对现有品牌及潜力较大下游产品的宣传和扶持,逐步树立品牌优势,为产业链延伸引来更多资金和先进技术,发展壮大化工产业链。 (四)建立石油化肥储备制度。 积极争取开展成品油储备。加强淡季化肥储备,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淡储旺供调控体系,保障供给,稳定价格。省级化肥储备原则上从省内化肥生产企业招标采购。 (五)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落实国家和省上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积极争取银行信贷资金的支持和国家有关专项资金的扶持;支持企业通过股票、企业债券、信托资金、引进国内外战略投资者等方式筹集建设资金。 (六)加强与央企、国内大企业的对接与战略合作。 加快引进战略投资者,支持骨干企业与国内外大公司的战略合作,重点加强与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盐集团、中化集团、庆华集团等企业的对接,争取重点项目纳入国家产业布局。充分发挥我省石化资源、原材料丰富的优势,通过招商引资、吸引民间资金投入等方式,围绕为大企业配套和产业链延伸,创办中小石化企业,增强石化产业发展活力。 (七)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引导行业发展、信息咨询、公共服务、招商引资、协调企业加强自律等方面的作用,规范市场秩序,制止无序竞争。支持行业协会发挥在政府、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政府决策提供有效的产业咨询与政策建议,完成政府委托的各类行业管理性工作。 附件:1.工作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略) 2.石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重点项目(略) 甘肃省钢铁有色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钢铁、有色金属产业是我省工业的支柱产业,占我省工业增加值的三分之一以上。2008年下半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和市场需求影响,产业增速急剧下滑,库存增加,盈利能力减弱,亏损企业数量增加,钢铁、铝等行业处于亏损状态,部分企业出现减产停产情况,产业发展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体要求,确保我省钢铁、有色金属产业平稳运行,抑制增速下滑,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根据国家钢铁、有色金属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结合我省实际,特编制本规划,规划期为2009-201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