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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闽建筑[2011]30号
【颁布时间】 2011-10-05
【实施时间】 2011-10-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973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7页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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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推动企业信息化建设。发挥主管部门统筹规划、政策导向的作用,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加快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在行业中的运用。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1-2015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要求,引导企业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企业管理和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促进建筑企业转型升级提升系统集成应用水平,提高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增强扁平化和精细化管理能力。

  (八)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行业整体素质

  (1)完善人才队伍体系。引导企业管理层提高经营和战略规划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规范市场行为,重视人才队伍培养。鼓励企业充实金融、投资、风险管理方面的人才,大力引入职业经理人,发展壮大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企业要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并给予相应的权限、地位和待遇,成为企业发展中坚力量。夯实建筑劳务队伍,提高一线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水平,全面实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和持证上岗。

  (2)完善职称评审制度。贯彻落实《关于建立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的要求》(闽人发[2011]68号),着力解决建筑行业具有显著业绩人员的职称评审问题。改进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社会化评审方法、程序,突出工程实践业绩和能力考核;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社会化评审,提高职称评审信息化、科学化水平;建立全省建筑业人才中介服务组织,为建筑业人才职称异地评审提供直接、便捷的服务。探索特级企业、“建筑之乡”优秀企业职称评审申报绿色通道试点工作。按建筑业发展趋势与企业需求,适时拓宽评审专业设置,解决少、边、特专业高层次人才短缺问题。

  (3)健全培训教育。推进校企合作,支持企业对接专业院校实行订单式培养,实现“产、学、研”人才培养模式。整合职业教育培训资源,加快人才实训基地建设,逐步形成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政府统筹和社会参与的培训管理体制,积极争取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贴。建立从业资格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平台,推行面授教学、网络教学、光盘教学、案例参观、研讨会等多种形式相结合培训模式,方便服务对象,减少工学矛盾。加强个人执业继续教育管理,研究制定继续教育的方向和管理办法,合理设置考试大纲和考试内容,解决考试与执业脱节的问题。

  (九)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促进行业协调健康发展

  (1)完善政策措施,转变部门职能。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围绕我省“十二五”建筑业的发展,制订具体政策措施,为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进一步转变职能,创新行政管理手段,健全企业资质的网上申报、审查制度,简化和规范审批程序,增加透明度,方便企业办理,提高工作效能。

  (2)加强行业指导,强化目标责任。加大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宣传力度,做好行业统计和市场预测,及时准确传递行业政策和市场变化信息。坚持季度建筑业经济和工程质量安全形势分析会制度,强化年度建筑业发展目标管理责任,分解落实建筑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目标任务,确保各项指标完成。

  (3)加强队伍建设,增强责任意识。提高行政管理队伍的政治素养、心理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源头防止腐败。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增强依法行政执行力和公信力。

  (4)发挥协会作用,服务行业发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服务会员单位、反映会员诉求、规范行业行为、促进行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针对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对策措施。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完善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规范企业行为。发挥联系政府部门与企业桥梁和纽带的优势,为企业提供经济信息、技术创新、企业管理和法律咨询服务,努力帮助企业开拓市场,提高企业和行业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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