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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将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信息网络、海洋经济为主攻方向,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为核心,培育、推动一批成长性强的企业发展壮大,到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年均增长速度达25%以上。 (七)加强榕台技术对接与交流,建设对台科技合作先行区 1、充分利用福建省定为全国首批“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合作基地”的契机,加强榕台科研合作和产业化的顶层设计,以海峡西岸科技协作联盟为平台,优势互补,联合攻关,形成两岸产业高效对接的机制。重视并加大对台资企业本地化科研活动的扶持,促进台资企业技术研发中心更大范围的迁移或在榕设立研发机构,带动榕台联合实施科技攻关及吸引台湾高科技成果来榕转化。 2、充分运用好两岸经济协议(ecfa)机制,推动两岸科技资源的交流。福州市要抢抓机遇,积极争取科技部、省科技厅等上级相关部门的支持,开展对台科技合作先行区建设,承接台湾优势科技产业西移,为来自台湾的科技创新成果提供一个商业化、产业化的承载平台。 3、以工业设计创意园为平台,通过开放市场,吸引台湾岛内中小创意企业、创意人才来榕发展,从而达到培养和集聚福州市的工业设计企业,提升工业设计的水平和原始创新能力的目标,进而增强福州市工业设计对相关产品、企业和产业竞争的支撑能力。 4、合建高科技园区。除努力建好现有的涉台园区外,还应积极引导台商参与园区投资、建设和管理,提高园区对产业的孵化能力,可施行“bot”运作方式,即由台商投入资金进行园区基础设施的构建,按合同进行前期经营管理,后期转交由园区管委会负责;可划出一片土地,允许台商独资或与其他企业合资创办园区创业中心,按企业运作方式和台湾管理模式对园区进行规划、建设。推动福州高新区与台湾新竹科技园、内湖科技园等合作,打造海峡两岸科技创新和高新产业对接的先行平台。 (八)不断提升区域科技合作、海内外科技交流水平 以海峡西岸科技协作联盟为平台,加强与广东、江苏、浙江、上海、江西、安徽、湖南等省市科技合作,推进福州市与相关区域共同建设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通过联合举办科技博览会、交易会、项目推介会等,丰富和深化区域科技创新合作内涵。根据福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重点技术,有针对性选择相关的研究开发机构、跨国公司等,开展科技经济合作,积极引进先进技术、设备、标准、管理与发展经验。通过科技资源开放与共享,建立科技人员和科技管理人员交流、柔性流动的有效机制等,积极与国外科技教育机构开展技术培训合作,扩大与国外政府、国际性组织及民间各个层次技术经济合作与交流。 附件1: 重点项目 (一)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 1.建设内容及规模:规划用地面积1235公顷,定位于以高端研发、科技孵化和总部经济为主体,以龙头企业为带动,海峡两岸高新技术产业有机交汇,人才、资金等创新要素集聚,创新、创意、创业相互融合,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打造一个“推动自主创新、促进科技发展”的先行区和海峡两岸高新技术交流合作的先行区。 2.建设年限:2011-2015年 3.总投资:200亿元 4.建设目标:到2015年,海西园一期建设全面完成,主要路网框架形成,基础设施基本配套,企业集群规模化,高端研发集聚,总部经济效应初步形成。预计园区内注册企业100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50家,上市企业15家,提供就业岗位2万个,实现海西园工业总产值1000亿元,税收40亿元以上。海西园二期的招商、建设工作全面展开。 5.责任单位:福州高新区管委会 (二)中国科学院海西研究院建设 1.建设内容及规模:海西研究院由科学与技术研究、产品与成套技术开发、支撑服务和管理服务4个业务模块构成,重点在功能材料的结构化学、新能源材料、激光技术集成与应用、先进动力等17个研究领域,布局团簇化学、锂电池关键材料、全固态激光技术集成、蚌线发动机技术等48个研发方向。一期规划地上建筑面积66800m2,总投资为6.67亿元。 2.建设年限:2011年-2015年 3.总投资:6.67亿元 4.建设目标:至2013年,完成福建物构所内部组织结构与布局调整,完成海西材料所、海西制造所、海西动力所3个非法人研究所和两岸交流中心新建单元建设。至2015年,海西研究院人员总体规模将达到2000人左右(流动人员与固定人员的比例超过1:1)。根据建设需求和发展趋势,在保持福建物构所存量的情况下,通过国家、中科院和福建省人才计划,面向全球新招聘110名以上学科、领域带头人,引进350名科研骨干。共建15-20个工程化研发、中间试验示范和产业化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