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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构建技术转移服务平台。整合现有的各类科技资源建设“福州市技术转移中心”,打造“研发、转化、交易、服务”便捷通道,促进科技成果在榕转化和技术转移,同时吸引技术经纪人和科技中介机构入驻,为经纪人开展经纪活动提供信息、财务、商务等服务。依托 “福州市科技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种类齐全、覆盖面广的科技数据库,为企业提供同城无障碍的科技信息共享服务。发挥“福州科技成果对接网站”作用,与在榕高校院所建立稳定的合作机制,建立机制,营造氛围,推动对接。 (4)发展现代服务业。推进现代知识型服务业发展,立足优势,重点发展:一是信息服务业,包括硬件设计顾问、软件设计顾问和服务、数据处理与数据库服务等;二是研发服务业,包括医学技术开发、工程技术、人文社会科学及其他自然科学技术研究领域;三是技术性服务业,包括城市规划设计、民用工程服务、建筑服务、水电气技术设计、机械工艺设计、技术测试分析、工业设计等。 3、企业创新能力工程 (1)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优势产业。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加速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提升装备制造、纺织服装、轻工食品、冶金建材、石油化工等传统产业的创新能力和制造水平,延伸产业链,推动产业升级和集聚发展,形成一批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的产业集群。 (2)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大力推动国家级、省级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启动市级创新型企业认定工作,建设和完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加快形成有利于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分配机制、融资机制,使企业真正成为研究开发投入、技术创新活动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鼓励企业开展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研发,瞄准国际前沿,发挥比较优势抢占科技和产业制高点,在电子信息、光电、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领域,培育发展一批高成长性、高效益、拥有核心技术的高新技术示范企业。 (3)支持开展产学研合作。发挥省会城市高校与科研院所集聚的优势,紧紧围绕解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依托“6·18”活动平台,推进项目、资金、技术、人才的对接。根据福州市产业发展的特点和需要,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引导成立平板显示、软件、通讯工程、汽车、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加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与企业的密切合作,鼓励和支持企业创新合作模式,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联合建立研发中心、联合实验室,实训基地等。设立市校科技合作专项,大力推进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鼓励在榕高校、科研院所与我市企业合作,承担省、市科技计划项目,联合攻关,或转化研发的成果,共同解决产业共性和关键性技术难题。 (4)促进企业实施品牌战略。把推动自主创新和实施品牌战略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品牌集聚要素、整合资源的重要作用,以品牌战略带动自主创新,以自主创新支撑品牌战略。着力培育壮大一批以自主创新为支撑、以知名品牌为标志、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和企业集团,大力培育地理标志产品和特色农产品证明(集体)商标,努力创建若干个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做大做强品牌经济。引导社会资源向名牌企业集聚,提高名牌企业核心竞争力,通过名牌企业的凝聚力、向心力、吸引更多的企业为其配套生产,以名牌产品、龙头企业带动产业链及相关支撑产业的形成与发展。 (5)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在标准化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加大标准化工作的资金投入,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通过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标准体系。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实质性参与国际和国家标准化活动,支持一批重点企业承担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 4、科技保障民生工程 (1)加大科学普及力度。财政科普专项经费每年以10%的额度逐年递增,到2015年,财政科普专项经费投入达到人均2元,高于国家、福建省的要求。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农民科学素质行动、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每年定期举办科技·人才活动周活动,使福州市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显著发展,全市居民接受科普教育面达到70%,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6.25%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