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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6)科技支撑服务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福州市的行业技术创新中心和科技中介机构的建设工作刚刚起步,起点低,力量弱,体制单一,存在经验不足、重视不够,政策法规缺位、市场规则不健全、资金配套不足等诸多困难与问题;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少,发展缓慢,缺乏活力,能从事高质量专业科技中介服务的机构更少;信息共享平台缺乏,未形成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气候。 二、指导方针、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方针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科学技术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着力推动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构建大协作机制,先行先试,扩大科技对外开放,充分利用全球科技资源,大力增强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谋划大项目,在更高起点上推动自主创新,着力突破主导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着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为福州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强大动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要注重引进关键技术、知识产权和关键零部件,开展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快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管理创新,促进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强化自主品牌建设。扶持建立一批行业技术开发基地和技术转移中心,完善科技支撑服务体系,加快先进技术向中小企业辐射和转移。 2、坚持扩大开放统筹资源 扩大改革开放,密切跟踪国际金融危机所催生的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潮流,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全球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机遇,鼓励引导本市企业等技术创新主体,积极与国(或境)外企业、研发机构合作研发,成为承接世界高新技术产业与技术转移的活跃载体。 3、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 全面推进福州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构建政、金、产、学、研、用有效协作的大机制,充分发挥福州省会城市科技资源积聚的优势,先行先试推出新举措,着力突破传统发展模式和路径,促进科技和经济更加紧密结合,为实现福州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强大动力支撑。 4、突出创新集聚产业升级 加强技术创新载体建设,促进技术创新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集聚。谋划大项目,聚焦支持促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的“深度融合”科技创新活动。遴选和培育具有前瞻性、成长性、带动性的“源头”企业,服务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生成与发展。注重传统产业链环节,引导上下游企业向核心企业集中,加速推动福州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福州市“十二五”科技发展的总体战略目标是:科技持续创新能力大幅提升,科技创新成果有效支撑以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体的现代产业体系发展,科技创新驱动与产业发展良好结合的局面基本形成,民生科技水平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增强,专利侵权等违法行为得到明显遏制,率先建成区域创新特色鲜明,创新辐射面广、创新引领示范作用强的创新型城市。 2、具体目标 到2015年,福州市科技发展的具体目标是: --科技经费投入: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重达2.5%,地方财政科技支出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达3%,财政科技投入对社会科技投入的引导作用充分发挥。 --科技创新能力:十二五期间,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15%以上,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占申请总量比重达25%以上,发明专利授权数超过120件/百万人,到2015年,专利申请量达10000件以上。新建150家企业技术中心,培育150家以上市级以上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鼓励企业申报各级科学技术奖,获得国家、省、市科技奖300项以上。 --调整农业结构,发展特色农业,在信息农业、设施农业等现代农业科技关键技术攻关方面取得明显进展,新建立现代农业技术创新基地30个,农业科技创新平台2个以上。 --高新技术产业:到2015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达19%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不断壮大,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达500家,并力争实现亿元以上产值的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较“十一五”时期倍增。 --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打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物联网、海洋高新技术等新兴产业的技术创新平台。在电子信息、汽车及配件制造、生物与新医药、新能源与新材料、海洋、工艺美术等领域优先构建10个市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