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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完善节能服务体系建设。加快节能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培育节能中介服务机构,积极培育节能服务市场,搭建用能量交易平台;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探索、创新服务机制和服务模式;积极推广应用先进节能技术、节能设备、节能工艺和节能材料;支持科研单位和企业积极研发制造节能、节水、节材、低耗、环保型装备,研发应用有利于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产品附加值的工艺技术;利用好节能专家库,组织专家为企业提供上门服务,做好行业咨询、指导、培训等工作。 (三)健全规章制度,加大节能降耗监督管理力度 1.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制定湖州市“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规划和年度淘汰目标,完善淘汰机制,分步实施电力、建材、印染、造纸等行业淘汰落后产能计划。贯彻落实重点耗能行业和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使用明令禁止、淘汰或不符合强制性能效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和工艺。 2.完善项目的能评准入。按照总能量控制原则和区域用能动态平衡原则,加强项目能评审查。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出台《湖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按照工业和民用建筑领域,分别实施节能评估和审查,并以此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前置条件。加强竣工投产后的能耗评价,将节能验收作为项目投产的必要条件,从源头上杜绝能源浪费,着力控制新增能耗,推动产业结构优化。 3.强化节能基础管理。加强节能管理基础工作,健全节能规章制度,完善能源统计数据和台账,提高节能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加强信息化建设。用能单位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明确管理人员、管理方法和管理责任;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建立健全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根据能源计量和统计资料对主要用能设备、工艺系统以及全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强化能源审计工作。 4.加强节能监察。认真落实能源计量、统计、监测与公布制度,按季监督检查制度和年度评价考核制度。加强重点用能单位和大型公共机构的能源监察审计,加强对建筑合理用能、夏冬季空调温度控制的节能监督检查。通过组织制定节能监察实施计划,明确组织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对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强制性整改,依法处理节能违法行为,督促用能单位认真整改。 (四)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全民节能浓厚氛围 1.加强节能宣传。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节能宣传,不断提高全社会的节能意识。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建立公益性的节能节电咨询网络,为全社会提供节能政策、技术的咨询服务。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等部门和有关社会团体,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开展节能宣传;加强节能典型示范工程的宣传,大力推广节能、节电、节油、代油和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形成全社会关注能源、重视节能节电的良好社会氛围。 2.营造全民节能氛围。提高全社会各界包括公众和各级领导的能源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积极倡导节约型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按照政府推动、企业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节能工作机制,进一步动员企业、学校、军营、公共机构、社区等开展全民节能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节能氛围。 3.加强节能培训。强化节能业务培训。组织全市各县、区和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的能源统计人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节能法律、法规及专业技术知识的学习,切实做好节能统计计量岗位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节能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普及节能知识。学校、培训机构要把节能知识列入教学、培训内容,普及公众节能知识。 附件:湖州市“十二五”重点节能项目表(部分)(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