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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十)加快建设文化青岛 建立城市价值体系。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市政府相关部门配合市委有关部门落实) 加强历史遗迹、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和研究,传承和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市文广新局牵头) 推进公共档案馆和数字档案共享平台建设,实施社会记忆工程,强化档案资源建设。(市档案局牵头) 坚持政府主导,加大公益性文化事业投入力度,率先建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市文广新局牵头) 推进文化与历史、经济、海洋、科技、旅游深度融合,加快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集群建设,大力发展新兴文化业态,提升文化创意水平。(市文广新局、发展改革委负责) 深化青岛出版集团、青岛日报报业集团、市广播电视台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文艺院团转企改制,组建青岛演艺集团,培育合格市场主体。(市文广新局、发展改革委配合市委有关部门落实) 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促进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快速协调发展。完善各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推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加快市体育中心二期、市足球训练中心建设,实施市体校二期、高新区皮划赛艇水上训练基地、市军体校射击及自行车项目迁建等重点工程,提高体育场馆设施利用率。(市体育局牵头) (十一)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优化行政权力的运行流程,扩大重要行政权力网络化运行的范围,健全电子监察体系。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统一监管体制改革,推进市、区市一体化。(市监察局牵头) 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管理,推行集中审批和联合审批。(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法制办、市电政办、市审批资源交易管理办负责) 继续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加大改革重组力度,加强和完善国有经济监管。(市政府国资委牵头) 建立支持转方式调结构的财源建设体系,整合财政专项资金。健全财力与事权匹配的财政体制。建立规范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完善县级市和镇财政管理体制。深化预算编制管理改革,将政府性收支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推进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规范采购程序和管理。深化非税收入制度改革。(市财政局牵头) 支持开发区成为国家级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创新高新区体制机制。推进国家级小城镇和市级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争取第三批国家级试点。(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负责) (十二)全面提升开放水平 促进外贸发展从数量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提升转变,从成本优势向综合优势转变。调整对外贸易结构,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完善对外贸易环境。(市商务局牵头) 积极有效利用外资,着力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利用外资质量和规模保持稳定增长。(市商务局牵头) 积极争取启运港退税等试点政策。规划建设保税港区功能配套区。建设董家口保税物流园区。(青岛前湾保税港区,市商务局、国税局负责) 加强对台工作,促进青台经贸、文化、教育等领域交流合作。(市台办牵头) 做好援藏、援贵州、援三峡、援菏泽等对口支援工作。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加强与西部地区的经济合作交流。(市经合办牵头) (十三)支撑保障 1.人才支撑 完善人才信息定期发布制度。组织举办各类海外招才引智活动,完善海外人才准入、管理和待遇制度。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施富有活力的人才激励保障政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市委有关部门落实) 2.环境支撑 扩大污染减排范围,将氨氮和氮氧化物纳入减排和总量控制体系,把结构减排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继续强化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市环保局牵头) 提高产业环境准入门槛,严格控制“两高一资”项目,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市发展改革委、环保局负责) 全面加强胶州湾环境保护,对入湾污染物实施总量控制,加快环湾区域内污染企业的搬迁,胶州湾水质功能区达标率达到90%。(市环保局、经济信息化委负责) 加强对燃煤、机动车、扬尘的复合型大气污染防治。加强挥发性有机物、臭氧和细颗粒物污染防控,减少灰霾天气发生。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稳定达到330天以上。(市环保局牵头) 全面提升机动车污染控制水平,强化机动车合格标志制度和检测维修制度,淘汰老旧黄标车。(市环保局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