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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完善检察经费保障体制和投资保障机制,深入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制定实施“十二五”时期科技强检规划纲要,全面提高检察机关经费保障水平和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 48.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建立完善与检察职能特点相适应、全覆盖的检察经费保障体制。强化办案(业务)经费、业务装备经费和教育培训经费保障,建立公用经费正常增长机制,提高检察经费保障总体水平。加强援藏援疆工作,加大对中西部基层检察院的支持力度,做好专门检察院和派出检察室经费保障工作。制定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办法和会计制度,修订检察业务费开支范围,统一财务核算软件和报表体系。加强预算编制、落实和执行,建立健全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的检务保障管理机制,规范重大经费开支、政府采购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推进预算和财务公开,强化审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坚持厉行节约,创建节约型机关。 49.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实施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加快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等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执行《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严禁超规模、超标准建设。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基建项目内部核准制度,努力建设精品工程、阳光工程、廉洁工程。 50.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抓紧推进电子检务工程立项,形成以需求为主导、以业务为主线、以网络为基础、以应用为核心、以安全为保障的检察信息化综合体系,逐步实现检察工作数字化目标。加大基础网络建设力度,完成二、三级基础网络平台建设和上下一体的移动信息终端平台建设,全面建成高清晰视频会议系统,确保检察网络安全。推进检察信息化应用,研发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软件。 51.提高科技装备水平。五年投入200亿元以上,加强侦查指挥、证据收集、交通通讯、安全防范、检验鉴定等科技装备建设,完善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科技手段和设施体系。落实《2011-2013年全国检察机关侦查装备建设指导意见》,推进侦查装备现代化建设,强化高科技侦查装备的实战应用。全面落实县级检察院业务装备配备标准,培养“科技装备建设与应用示范基层检察院”。建立健全科技装备投资与布局、建设与应用、运行与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提高检察人员科技素能,切实将先进科技装备转化为现实战斗力。 52.加强检察技术工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强法医、文件检验、司法会计、电子证据、心理测试等特色和优势专业建设。按照一、二、三类标准,推进省级和市级检察院司法鉴定实验室建设,部分司法鉴定机构建成国家级或省级司法鉴定机构。建立健全与检察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的检察技术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技术在法律监督工作中的助力和保障作用。 六、深化检察理论研究和检察改革,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 进一步深化对我国检察制度的科学认识和准确把握,不断推进理论创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解决好事关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 53.努力构建科学完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体系。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从国家法治建设的整体要求出发,充分发挥、全面整合系统内外研究资源和力量,倡导客观、理性、公允的学术研究氛围,健全检察理论研究保障措施,完善激励机制,推动检察理论研究大发展、大繁荣。围绕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健全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方针政策体系,进一步明确服务大局的重点任务、政策策略、执法原则、方式方法;围绕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特别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的职责定位、措施手段;围绕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有效抵御各种负面思想的侵袭,防范、打击文化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法治保障和服务;围绕推动检察工作自身科学发展,深化对法律监督基本理论以及检察活动基本规律、检察制度发展规律、检察职权配置规律、检察管理规律的研究,深刻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根本属性和发展规律;围绕检察机关改革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加强对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重大课题的研究,加强对检察实践经验的提炼总结和理论概括;围绕构建科学完备的检察学体系,大力加强检察学理论体系建设和研究,加强对检察制度的内涵、类型、起源、本质、功能和特征的研究,形成内容科学完备、形式协调统一、对我国检察实践具有指导意义的检察学理论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