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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振兴洛阳老工业基地必须坚持自力更生、发挥内因决定性作用,充分挖掘内部潜力,激发内部活力。搞好政策研究,针对我市老工业基地的特殊矛盾和问题,提出需要国家和省给予扶持的政策措施。围绕国企历史遗留、剥离企业办社会等瓶颈,针对“老人员、老房子、老设备”的突出问题,积极争取国家社保资金、财政补贴、破产核呆指标等支持。规划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起点高、规模大的项目,组成专题推进小组,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争取最大限度地得到国家和省的政策,使各项政策在洛阳发挥最大功效。 三、加大对重点项目及企业的支持力度 将产业集聚区亿元以上项目全部纳入省市重点项目管理范围,制定市县重点支持的项目和企业名录,将重大项目纳入省市重点项目联动推进机制,优先落实建设条件,健全目标考核体系,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以“三大工程一大政策”(龙头企业培育工程、“小巨人”企业培育工程、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工程和鼓励外来投资优惠政策)为抓手,综合运用省工业结构调整、高新技术产业化、自主创新、科技三项费用及市产业优化资金,加大对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支持力度,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小巨人企业、战略新兴产业等,引进创新能力强、带动作用大、竞争实力强的龙头型、基地型企业集团;支持重点企业加快发展,在上市融资、发行债券、银企合作、增资扩能等方面予以优先保障。鼓励发展势头良好的中小企业,充分利用创业板募集发展所需资金。 四、加强招商引资和对外开放 加大对外开放力度,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吸引更多的国内外客商来我市投资办厂,或参与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资产重组,是工业经济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迅速走出去与国际接轨的有效途径。要根据本地的比较优势和经济发展的主导方向,认真编制招商引资产业及项目目录,制定切实可行具有吸引力的优惠政策,制定统一规范且较为宽松的市场准入产业政策,有的放矢地开展招商引资工作。鼓励外资参与洛阳国有企业改制和闲置资产盘活,吸引外资投向金融、保险、商贸、旅游等服务业领域。组成专门工作组,研究世界制造业转移的趋势、跨国公司投资的重点和动向,并加强跟踪联系,力争有一批世界500强加工制造型企业落户洛阳;鼓励大型企业到省外、境外兼并重组、工程承包、设备输出,建立完善出口加工区、保税区保税仓库等出口配套设施,加大产品出口力度。 五、加强投融资体系建设 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用新思路、新方法建立多渠道筹资的新型投融资体系,解决洛阳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资金。一是改造国有投资公司,搭建投融资平台,将政府投资、企业投资、民间资本、国外资金有效结合,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和市场化。二是大力发展资本和其他要素市场。加快发展产权、土地、技术、人才、劳动力等要素市场,完善交易规则,培育交易机构,规范交易行为。三是规范各类投融资经营机构,设立政府对公益性、基础性项目投资载体,充分发挥非金融机构作用,建立多种形式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高科技风险投资担保资金和资源类企业后续产业发展资金。四是积极争取各种金融机构资金加大对我市工业项目投入。鼓励、支持优势重点企业和高科技企业到国内外证券交易市场上市或发行企业债券。 六、加强人才队伍保障 以建设洛阳人才高地为目标,重点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充分发挥各类人才作用,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打造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基本建成开放程度高、市场化程度高、国际化程度高、整体效用高的人才新高地。到2015年,全市人才总量从现有的76万人增加到95万人,形成20名国家级领军人才、50名省级领军人才、100名后备领军人才三个梯次的科技领军人才队伍。实施企业经营管理者分类培养计划,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制定吸引高层次留学人员和海外专家的规划,建立海外专家库和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加大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力度。充分发挥大专院校、技工学校的作用,加大熟练技术工人、高级技能人才、高级管理人才和营销人才的培养力度,建立多层次的适合我市工业发展实际需要的人才培养体系。 七、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 以环境创优攻坚战和经济社会发展“6+1”考评体系为抓手,加强企业和群众对政府的监督评判,进一步转变政府机关作风,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程序,提升服务效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企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强投资环境考评工作,推行投资环境评价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开展投资环境专项整治活动,从严整治“四乱”,整顿市场秩序,营造“优商、惠商、亲商、安商、扶商”的社会氛围。更加尊重纳税人和企业家,积极落实各项奖励政策,对成绩优异的企业给予政治上、经济上的奖励。全力营造宽松开明的政策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守信公平的市场环境、公正严明的法制环境、文明和谐的人文环境,为老工业基地振兴提供优良的软环境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