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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南省公安厅
【发文字号】 湘公通[2011]159号
【颁布时间】 2011-10-27
【实施时间】 2011-10-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452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公安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二(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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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基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罚款。

  

  3、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情形:

  

  出售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运输,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的。

  

  处罚基准: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六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十五、购买、持有、使用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的行为

  

  处罚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万元以下罚款。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基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情形:

  

  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不足一千元或者币量不足一百张(枚)的。

  

  处罚基准:处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2、一般情节的违法行为情形:

  

  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一千元以上不足二千元或者币量在一百张(枚)以上不足二百张(枚)的。

  

  处罚基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罚款。

  

  3、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情形:

  

  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的。

  

  处罚基准: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六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十六、冒用居民身份证的行为

  

  处罚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基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情形:

  

  初次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处罚基准: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2、一般情节的违法行为情形:

  

  处罚基准:处五百元以上八百元以下罚款,或者处五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3、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情形:

  

  (1)多次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2)曾因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被处罚的;

  

  (3)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进行违法活动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处罚基准:处八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十七、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行为

  

  处罚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基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情形:

  

  初次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处罚基准: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骗领的居民身份证予以收缴。

  

  2、一般情节的违法行为情形:

  

  处罚基准:处五百元以上八百元以下罚款,或者处五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3、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情形:

  

  (1)多次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2)曾因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被处罚的;

  

  (3)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进行违法活动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处罚基准:处八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骗领的居民身份证予以收缴。

  

  十八、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行为

  

  处罚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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