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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环境保护部
【发文字号】 环办函[2011]1452号
【颁布时间】 2011-12-09
【实施时间】 2011-12-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463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环境保护部关于2010年度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果的通报


  

环境保护部关于2010年度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果的通报

  (环办函[2011]1452号)


  

  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113个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根据《关于印发“十一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实施细则和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环办[2006]36号)和《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1]94号),经各城市自报、省级环保部门审核、省间互审和我部终审,我部组织编制了《2010年度全国城市环境管理与综合整治年度报告》(见附件)。现将2010年度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果和存在主要问题通报如下:

  

  一、全国城市环境状况概述

  

  (一)环境质量

  

  2010年,全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良好,全年空气优良天数比率平均为70.85%,较2009年提升4.15个百分点;全国城市水环境质量略有下降,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城区)水质达标率平均为86.81%,比2009年下降3.03个百分点;2010年,全国城市的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2.54db(a),比2009年下降了0.79db(a),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稍微有所改善;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为65.20db(a),比2009年下降了0.75db(a),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有所好转。

  

  (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2010年,全国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国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为65.12%,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72.91%,分别较2009年提高1.7和0.85个百分点。

  

  2010年,全国城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工业固体废弃物和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增长迅速,但工业固体废弃物和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建设相对滞后。2010年,全国城市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利用率平均为90.66%,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平均为93.59%,分别较2009年降低4.32和0.22个百分点;全国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平均为82.04%,比2009年提高1.33个百分点。

  

  2010年,在全国城市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加情况下,城市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管理不断加强,检测技术不断规范。2010年全国城市机动车定期检验(达标)率平均为57.86%,比2009年降低15.42个百分点。全国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平均为72.94%,比2009年提高6.17个百分点。

  

  (三)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

  

  2010年以前,环境保护部每年委托国家统计局开展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走访问卷调查。2011年,环境保护部委托国家统计局按照国际通行的电话调查方式,对全国城市公众进行随机调查,调查有效人数样本共计20.1万人。调查问卷由14项问题组成,调查内容包括空气质量、水环境、噪声状况、垃圾收集与处理、环保宣传教育等5个方面。调查方工作相对独立、调查对象随机抽取、调查方式较为规范。调查结果表明,全国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为62.9%。其中,城市公众对空气质量满意率最低,为55.2%;对噪声环境质量满意率较低,为62%;对水环境质量满意率为67.7%,对垃圾处理处置状况满意率为68%,对城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满意率为70.3%,90%的受调查公众认为自身环境保护意识较强。城市空气污染和噪声污染是公众最为关心、关注的环境问题。

  

  (四)部分城市环境状况

  

  全年优良天数比率小于80%的地级及以上城市:北京、武汉(湖北)、白银(甘肃)、陇南(甘肃)、兰州(甘肃)、乌鲁木齐(新疆)。

  

  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城区)水质达标率小于60%的地级及以上城市:太原(山西)、吕梁(山西)、鞍山(辽宁)、上海、嘉兴(浙江)、合肥(安徽)、德阳(四川)、自贡(四川)、六盘水(贵州)。

  

  二、各省(区、市)城市环境管理与综合整治情况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城考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宁夏等10省(区、市)工作组织得力、数据报送及时规范。

  

  北京、河北、黑龙江、江苏、福建、山东、广东、四川等8省(市)数据审核比较严格,数据质量较高,将全省城考工作与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相结合,取得明显成效。

  

  北京、黑龙江、福建、重庆、新疆等5省(区、市)在环境保护部组织的互审工作中,工作认真细致,审核严格,表现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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