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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榕政综[2011]185号
【颁布时间】 2011-12-04
【实施时间】 2011-12-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508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7页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十二五”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2、进一步鼓励物流企业做强做大。加大对物流企业兼并重组的政策支持力度,鼓励拥有品牌、人才、技术、市场和管理优势的物流企业以资源优化配置为原则,兼并、重组、控股省内同行业中的弱小企业,壮大企业组织规模和经营规模。大力推进传统的运输、仓储、货代企业实行功能整合和服务延伸,加快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着力培育一批主营业务大、服务水平高、竞争力强的大型物流企业,提高物流市场集中度。鼓励物流企业实施品牌战略,提升物流企业的运作能力和管理水平。

  3、进一步鼓励物流企业做专做精。支持物流企业向专业领域渗透,以集成整合、快捷高效、增值创新为目标,根据自身的资源和管理优势,围绕市场需求,实施业务流程再造,创新服务模式,推进应用技术的集成创新和物流设施设备的机械化、自动化、标准化,延伸物流服务领域和功能,提升为工商企业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的服务能力,把握制造业等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契机,在承接工商企业物流外包中不断发展壮大。

  4、进一步鼓励物流企业拓展发展空间。拓展国际物流渠道,进一步挖掘大客户物流需求,开拓以服务跨国公司为主的高端物流业务,积极参与跨国公司在华的物流业务,与国内外领先的制造、商贸企业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提供物流技术、信息化、管理咨询、保险团购等增值服务,开发仓单质押、在途货物抵押等物流金融业务。鼓励物流企业在产业集聚地区开设集工业品展示、零售、批发、配送、维修、信息交流、售后服务等于一体的工业品超市,为工业企业提供原辅材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等物流服务,构筑为产业集群服务的综合性物流服务平台。

  5、进一步鼓励物流企业发展多种形式的合作联盟。鼓励物流企业在为区域经济和产业集聚服务中发展壮大。支持跨地区、跨省区产业整合,进一步促进物流企业与内陆地区的物流企业分工协作,做到优势互补、协调发展。鼓励物流企业“走出去”购并省外的物流企业,或与之建立战略联盟,迅速扩张物流组织网络。

  6、进一步推动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围绕福州支柱产业、优势产业、新兴战略产业和重点产业集群,制定引导物流业积极服务制造业和产业集群的相关政策,促进制造业与物流业有机融合、联动发展,不断提高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的竞争力,促进产业加速发展。鼓励制造企业按照分工协作的原则,专注核心业务,改造物流流程,整合物流资源,剥离或外包物流功能,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提高对市场的响应速度,降低库存,加速周转,促进供应链各环节的有机结合。

  7、积极发展农村物流配送。积极引导和推进农业生产资料流通方式创新,在农村广泛应用现代物流管理技术,建立农业生产资料物流配送服务网络,推广统一配送模式。积极发展生鲜农产品物流和冷链物流,推广农产品从产地到销地的直销与配送和农村日用消费品的统一配送。拓展以连接城乡、服务农村市场为主的“万村千乡工程”中相关的分销配送业务,构建城乡“双向物流”。着力打造农村邮政物流服务平台,建设农村邮政物流网络体系,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

  (五)发展保税物流

  加大福州保税港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建设力度,积极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发展和保税监管场所建设,构建多层次保税物流体系和新型保税物流监管体系,大力发展保税仓储、流通性加工和转口贸易业务。具体任务:

  1、进一步做大做强保税物流载体,营造“绿色通关”环境,大力发展国际中转、国际采购、国际配送、国际分拨以及国际转口贸易,逐步建立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国际物流网络体系。积极引进国际知名航空公司、船运公司、跨国采购中心、第三方物流企业来榕建立区域总部和采购中心,集聚一批拥有全球经营网络和供应链管理理念的物流服务提供商。进一步推动福州物流企业与境外物流企业合资合作,努力培育拥有全球经营网络的大型物流企业;鼓励物流企业进入跨国公司的协作体系,参与国际高端物流业分工,重点发展航空快递运输、集装箱运输、多式联运、物流咨询和国际货代等高端物流,不断提高物流业的附加值。

  2、加快福州保税港区建设与运营,提升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国际转口贸易四大功能。制定出台优惠政策措施,吸引更多的跨国采购中心、国际航运集团以及第三方物流企业入港。促进以港口为依托,以临港工业和物流园区为核心的现代化物流综合服务体系的形成,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规模化、专业化、信息化的福州保税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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