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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加快保税港区电子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支持保税港区口岸通关改革,以全省电子口岸信息平台整合建设为契机,结合保税港区功能政策以及对台经贸等综合优势,高起点、高标准建设保税港区电子信息平台,达到有效监管,信息共享。海关、国检等口岸部门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动保税港区主体业务发展,充分利用政策与功能优势,大胆探索、先行先试,积极创新。推动国际中转、国际采购、出口集拼、集中申报等业务的开展,切实减少通关环节,降低通关成本,提高通关效率。支持福州保税港区率先与台湾基隆港自由贸易区实现“两区对接信息化平台”,并争取成为闽台两地口岸全面电子化对接的试点工程。 4、建设海西物流绿色走廊,构建铁路、海运和公路、空运等便捷的多式联运物流大体系,连接长三角与珠三角两大经济圈及拓展中部经济腹地,以海运优势和保税港政策功能优势,使福州港成为内陆地区货物进出港口;根据我省龙岩、南平、三明、沙县和武夷山以及江西南昌、赣州等周边城市都在推进陆地港建设的新形势,充分发挥保税港区的政策功能优势,通过“功能对接、政策延伸和投资建设”等方式,积极扩大保税港区政策功能辐射力度,对接陆地港,以海铁、海陆转运优势,吸引江西、湖南、安徽等内陆各省份及闽东地区的货源,把福州保税港区打造成海峡西岸经济区货物大进大出的绿色通道。 (六)推进物流信息化、标准化和技术研发 积极推进企业物流管理信息化,促进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加快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推动区域性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推广物流标准,引导物流企业使用先进的物流技术和设施设备,采用现代物流管理方式。具体任务: 1、进一步加强物流信息化基础建设,扶持发展物流信息服务企业,加快信息业与物流业的融合。大力推进企业物流管理信息化,推动物流企业建立信息系统,促进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并与公共物流信息平台以及其他应用信息平台对接。开发符合物流企业需求的软硬件产品,为物流企业信息化建设创造条件。推动建立物流信息采集、处理和服务的交换共享机制和物流信息数据中心,鼓励区域间物流平台的信息共享。加快构建商务、金融、税务、海关、邮政、检验检疫、交通运输和工商管理等政府部门的物流管理与公共服务信息平台。 2、加快电子口岸建设。加快福州电子口岸二期应用项目建设,争取与周边省市地方电子口岸合作,推进电子口岸与中西部地区电子口岸对接、与中国电子口岸的联网运行和数据交换,为口岸通关协作提供技术支持。推进以“属地申报、口岸验放”为主要内容的区域通关模式改革,实现口岸通关便利化。以口岸服务项目为重点,以福建电子口岸为“门户”,统一标准、统一认证、统一品牌,加快建成融通关、物流、商务、监管等功能于一体的大通关信息平台,实现一个“门户”入网、一次认证登录、“一卡通”缴费和“一站式”服务;加快特殊监管区信息化建设。 3、进一步开展物流标准的推广、应用工作,鼓励物流企业参与国家、省、行业和地方物流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工作,积极开展现代物流业标准化试点,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物流业标准化试点项目,推动物流企业在物流技术、装备、信息、管理、服务和安全等关键环节实行标准化管理和运作。 4、进一步支持物流企业和教学科研机构开展先进的物流技术、物流设施设备、物流管理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促进物流科研成果的产业化。积极推进物流技术与管理创新,淘汰落后技术、装备和设施,引导物流企业使用先进的物流技术和设施设备,加快机械化、自动化进程。大力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现代物流技术和装备,积极引导企业采用机械化、自动化装卸、搬运、传送、分拣设备以及信息化管理系统,提升物流装备技术水平。 5、进一步利用物联网提升供应链各环节操作功能,大力推广基于rfid技术的物联网在生产物流环节、仓储环节、运输环节和配送分销环节的应用,创造物流服务新模式,推动物流业走向高端服务产业。 6、贯彻落实《福建省促进甩挂运输发展实施意见(试行)》(闽交运〔2011〕17号)等精神,进一步创新运输服务方式,加强综合运输体系和物流标准化建设,大力发展多式联运、集装箱运输、散货运输,推广应用厢式货车、集装箱车辆、专用车辆和甩挂运输方式,推行以托盘化为核心的单元装载方式,优化交通组织,提高物流速度和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