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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提高旅游业发展质量,合理保护和利用旅游资源,倡导环保、文明的旅游方式。积极引进先进的旅游经营理念和管理方式,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完善旅游法规和服务标准体系,加强行业自律、诚信建设和旅游从业人员素质建设,优化旅游消费环境,加强旅游安全保障。强化对重点旅游区的规划指导,形成分工合理、竞争有序的区域旅游发展格局。 创新体制机制,积极探索旅游发展综合改革、专项改革和旅游资源一体化管理新模式,加快转变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职能、完成省属国有旅游企业改革任务,形成政府宏观调控、行业协会自律性管理和服务、企业自主经营的新格局。进一步放宽旅游市场准入条件,打破行业、地区壁垒,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鼓励企业积极采取项目特许权、运营权、收费权融资及旅游景区门票质押担保等方式参与旅游项目开发,兼并重组和新建各种形式的旅游投资开发和经营性企业。加强重点旅游景区体制改革,完善景区产权治理机制,强化景区管理职能,实行“一卡通”、“一票通”等管理方式,实现景区管理创新。 专栏9:推进旅游事业全面发展重点工程
四、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强化规划统筹引导作用。 本规划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指导社会事业发展、安排社会事业领域重大项目和投资的重要依据,通过建立以本规划为引领、相关行业领域专项规划为支撑的社会事业发展规划体系,做到社会事业发展规划与教育、卫生、人口、文化、体育、民政、残疾人、旅游等专项规划在目标任务、建设重点等方面进行有效衔接,形成规划实施的合力。同时,及时分解落实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科学制定年度计划、重点建设任务,并明确职责分工,通过年度计划实施落实发展任务,保持规划实施的连续性。 以规划为引导,深入研究自然地理条件、人口流动和结构变动以及城镇化等因素对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的影响,统筹社会事业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重要公共资源配置,加强城乡基层社会事业闲置设施的并购开发和综合利用,有效优化整合公共服务资源。统筹建设省级或跨区域的大型社会事业设施和基层综合公共服务设施,促进共建共享,推进形成集约高效的社会事业发展模式。 (二)加大社会事业投入力度。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把社会事业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实现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逐步落实各级政府对教育、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体育、旅游和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财政投入责任,建立公共财政投入社会事业基本公共服务经费的稳定增长机制。进一步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老、少、边、穷地区社会事业建设支持力度,认真落实中央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免除县级和甘南、临夏州州级配套资金政策。提高社会福利彩票、体育彩票销售量,充分利用债券、信贷、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等多种融资形式,拓宽政府筹资渠道,增加对社会事业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的投入。 积极探索多元化投融资机制,着力转变政府包办和直接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传统做法,提高公共产品的供给水平和服务方式的社会化、市场化程度,整合优质资产,组建融资平台,带动全省社会事业投资良性发展。创新融资方式,扩大融资范围,推动形成以各级财政为主、社会积极参与的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民生保障资金筹措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以独资、参股、合作、联营、特许经营等方式投资社会事业,不断扩大社会投资规模。通过积极开展社会捐赠、赞助等活动筹措资金。鼓励发展社会慈善事业,倡导“以人为本、慈善为怀”的社会互助精神,募集慈善资金,开展扶老、恤孤、助残、救难等各种慈善救助活动。鼓励经营性社会事业单位进入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政府退出竞争性、经营性领域,集中财力发展基本公共服务。 (三)完善社会事业发展的政策体系。 落实和完善文化、旅游、体育、养老等经营性社会服务产业发展政策,进一步简化各类行政审批手续,优化发展环境。研究制定统一准入标准,消除市场壁垒和准入障碍,凡法律法规未禁止的社会服务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确保不同所有制性质、不同区域的主体都能按照政策规定公平进入社会事业领域,激发发展活力。营造良好的消费和竞争环境,提高行业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鼓励融合发展和创新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