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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坚持公益事业和服务产业发展相结合。正确处理好基本公益性社会事业和非基本经营性社会服务产业关系,坚持社会事业基本公共服务的公益性质,把提供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基本公共服务摆在首位,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合理减轻居民就医、上学等方面负担,提高人民群众满意程度。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完善财政保障机制、管理运行机制、服务供给机制和监督问责机制,形成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有效运行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效率和发展活力。同时,积极发展面向市场的社会服务产业,采取购买服务等有效供给方式创新公共服务制度,有效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 (三)主要目标。 通过改革创新,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扩大和丰富公共服务产品供给,基本建立起覆盖城乡的社会事业公共服务体系,服务产业规模、水平显著提升,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力争实现社会事业公共服务供求总体平衡、结构比较合理、发展较为均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明显提高。到2015年,各行业的具体发展指标是: 1.教育:全省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50%,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9%、巩固率达到93%,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4%以内。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5%以上,职普招生比例基本达到1:1,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2%,人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8年以上,各级各类教育师资水平明显提高,教育结构更趋合理。 2.卫生:人均期望寿命73岁,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控制在9‰和30/10万以内;农村自来水普及率70%,卫生厕所普及率6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公共事件有效处置率100%,新农合参合率≥95%,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2人、注册护士数1.5人、医疗机构床位数4张。 3.人口和计划生育:全省常住人口控制在2653万人以内,年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4.3‰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3‰以内,出生性别比逐渐趋于正常;全省计划生育率达到87%以上。 4.文化体育: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以上,到2015年超过120亿元。基本建立较为完备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产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20%,电台、电视台数字化率县级达到90%以上,市级和省级达到100%。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达到97%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30%以上,符合《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标准人数比例达到85%以上,增强竞技体育实力,体育彩票累计销售35亿元。 5.民政社会服务和残疾人工作: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更加完善,建立城乡低保标准、医疗救助和保障资金自然增长机制,年均增幅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城乡低保人均月补差水平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或略高于西部平均水平,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达到30%。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各类养老机构共新增床位8.78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服务床位达到30张,适度普惠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基本建立。社会慈善事业快速推进,福利彩票销量达到70亿元。城乡社区服务设施更加完善,拥军优抚安置体系建设深入推进。专项事务管理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健康发展。城镇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达到95%以上,残疾人新农保参保率达到95%以上、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8%以上,残疾人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托养等需求得到制度性保障。 6.旅游:打造“精品丝路、多彩甘肃”旅游新形象,到2015年,全省5a级景区达到5个以上,4a级景区达到60个以上,百万人景区达到6个以上。全省旅游年接待游客人数达到1亿人次,旅游总收入年均增长20%,达到600亿元,每年新增旅游就业2万人以上。 专栏1:“十二五”社会发展主要综合指标
三、主要任务和发展重点 “十二五”期间,紧紧抓住国家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点支持社会事业建设、提升民生保障水平的政策机遇,结合甘肃省情,进一步增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保障能力,努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基础。 (一)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快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 深入实施科教兴省和人才强省战略,认真落实《甘肃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甘发〔2010〕21号),促进全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正确处理“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关系,努力改善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优化布局结构调整,提高办学能力、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促进城乡教育、区域教育均衡发展。努力构建起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重、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并举,各级各类教育相互衔接沟通、布局结构合理、协调发展的现代化教育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