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十二五”期间我省社会事业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仍然是供给规模和质量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存在投入不足、发展不均衡、结构布局不合理、食品药品安全防治任务繁重、地方财力支持社会事业发展的能力不足等长期性问题。具体体现在:一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更加紧迫。社会结构、利益格局进一步变动调整,公共服务诉求日趋多样,城市与农村、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公共服务发展失衡的矛盾将凸显公共资源分配的不合理,特别是我省有315万老年人、187万残疾人、405万城乡低保对象以及每年500万左右的进城务工人员,基本公共服务还未能全面覆盖这部分社会弱势群体,急需在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建设上注重强基层、保基本、建机制,促进均衡发展。二是社会事业转型发展的要求更加紧迫。传统的依靠政府管理、由政府包揽的资源配置方式和偏重硬件建设的发展模式还未发生根本改变,在政策环境上,尚未有效区分公益性和产业性特征,对于可依托市场发展的社会事业缺少相应的配套政策,社会力量参与社会事业发展的活力不足。在运行机制上,政府包揽过多、管办不分的现象依然存在,迫切要求转换到扩大公众参与、注重内涵发展、促进共建共享的轨道。三是社会事业创新驱动的要求更加紧迫。解决公共服务领域供给效率低和服务手段落后问题,必须依靠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推进社会事业单位管办分离、政事分开,打破各种限制和门槛,为民营资本畅通参与公共服务渠道的改革任务十分繁重。培育新型服务业态和提升服务机构信息化管理程度,促进科技与社会事业相结合仍很艰巨。四是扩大规模和提高质量水平的要求更加紧迫。公共服务供给不足,规模和质量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仍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我省社会发展处于全国“社会发展低水平地区”,同全国相比,社会事业主要指标差距较大,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80.1%,比全国水平低9.6个百分点;高中阶段毛入学率70%,比全国水平低12.5个百分点;高等教育毛入学率22%,比全国水平低3个百分点;每千名老人养老床位数7.1张,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8张)。此外,人们对公共服务的质量将更加关注,提升社会事业基础设施、服务质量及管理标准化水平的任务更加紧迫。社会事业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不健全,不仅难以保障发展成果惠及全民,并可能成为诸多社会矛盾产生的源头性因素,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而且直接影响居民形成良好消费预期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不利于扩大内需,进而制约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扩大规模、提升质量、促进公平、提高效率为重点,着力保障城乡居民生存发展基本需求,着力增强基层服务供给能力,着力创新体制机制,把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加快建立起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相适应的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服务体系。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确立政府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公共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主体责任,强化立法、规划、投入、监管以及政策支持等职责,加快健全覆盖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同时,在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注重通过强化竞争和管理,提高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会事业建设。 --坚持保障基本与均衡发展相结合。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发展愿望出发,按照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原则,优先保障提供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文化体育等服务,保证公民享有公共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坚持社会事业发展的公平性,保障全体公民基本权益,切实将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贫困落后地区、边远偏僻地区和社会弱势群体倾斜,促进人民群众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平等权利与均等机会。 --坚持扩大服务和提升质量相结合。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努力增加投入,通过整体新建、利用现有设施改扩建、优化资源配置等方式,有效扩大公共服务供给规模。同时,更加注重内涵式发展,着力推进设施建设标准化、规范化,立足加强公共服务机构专业化队伍建设和规范服务标准,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统筹协调有效扩大服务供给和保障可持续运行的关系,促进共建共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