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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的办学体制,调动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进一步加强省政府对省内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管理,明确地方政府责任,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管办评分离,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健全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促进办学主体多元化。加快建立现代学校制度,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深化人才培养评价、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专栏2:推进教育事业全面发展重点工程
(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坚持预防为主,以“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为重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城乡医疗服务体系、药品供应和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和质量水平。 健全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90%以上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达到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基本配置要求。健全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立并完善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完善卫生监督体系特别是基层卫生监督网络,突出职业与放射卫生、医疗服务与传染病防治监督三项重点。加快卫生应急管理与指挥决策信息系统建设,完善综合监测预警制度,全面提升应急管理效率和水平。支持省、市、县三级妇幼保健机构业务用房建设和基本设备购置,提高服务能力。逐步扩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范围,加强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普及健康教育,提高居民健康档案普及率。实施国民健康行动计划,增加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专项,逐步将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餐饮卫生、饮用水卫生、精神卫生、血液安全、卫生应急等纳入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健全农村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整合县域医疗卫生资源,转变运行机制,实现服务功能和模式转变。全面推进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总体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加强乡镇卫生院职工生活周转房、污水垃圾处理等附属设施建设;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力争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设置一所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全省村卫生室标准化率达到85%以上。加快构建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以及各级医疗机构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形成小病到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大力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远程会诊系统和预约挂号系统建设,建立覆盖省、市、县、乡(街道)四级的远程医疗会诊平台网络。制定实施鼓励医疗卫生人才到基层服务的政策措施,继续实施以“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为主要内容的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工作。 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改革方向,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完善医院管理体制、法人治理机制、补偿机制和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基本药物评价标准。完善社会办医政策,规范社会办医行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和参与公立医院改革,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建立和完善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逐步实现其他医疗机构和社会零售药店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建立基本药物价格形成机制和调整机制,动态调整基本药物目录。完善基本药物报销办法,逐步提高实际报销水平。 提升基本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的覆盖面,加快实现基本医疗保障覆盖全民。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强制参保,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和支付比例。全面推进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将门诊常见病、多发病纳入保障范围,逐步提高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费用报销比例明显高于医院。逐步提高最高支付限额和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医疗保险基金报销水平,均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水平。完善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开展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