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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管理,实行排污权有偿取得,争取在2012年前在全省推广;建立排污权一级、二级市场和规范交易平台,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省环保厅、财政厅、物价局、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绿色江苏建设水平。新增造林300万亩,重点生态公益林面积扩大10%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3平方米以上,力争新建国家级森林公园5处、省级森林公园10处。(省林业局、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开展国家生态市(县)、环保模范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等创建活动。(省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海洋渔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对生态功能区的财政支持。(省财政厅、环保厅、物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公共卫生和社会保障建设工程(省卫生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健全基层医疗服务网络,提高基本医疗均衡化和可及性,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加强基本药物供应保障;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以医保、医疗、公共卫生、医药信息共享为重点,推进区域医药卫生信息化;万人拥有病床数达到40张左右;全省居民平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7岁。(省卫生厅牵头负责) 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启动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和城乡新成长劳动力技能培训计划;建设一批示范性创业培训(实训)和创业孵化基地;建立健全失业评估和失业预警机制,建立失业调查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城镇登记失业率低于4%,五年新增城镇就业大于500万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 以社会保障一卡通为重点,实施“金保”二期工程,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应用支撑平台;实现社会保障全覆盖,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提高社会保障统筹层次,初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实际补偿比提高到70%左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 6.文化事业繁荣工程(省文化厅牵头负责)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大力弘扬“三创三先”精神,提高全民文化素质。(省文化厅、教育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加快建设省、市重点文化设施和各类公共文化服务网点,进一步向社会免费开放公共文化设施,推动城市公共文化服务向农村延伸,建设城乡社区文化中心,打造都市“15分钟文化圈”,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覆盖率大于90%。构建广播影视无线数字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省文化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推进文化创新,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省文化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进一步提高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程度,开展国民体质测试,打造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人均体育场地设施面积拥有量达到2平方米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达到35%以上,公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到92%以上。(省体育局牵头负责) 7.新农村建设实事工程(省农委牵头负责)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布局,实现城乡之间教育资源配置、教育质量、办学水平差距明显缩小。(省教育厅牵头负责) 推进新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省卫生厅牵头负责) 加快实施镇村公交工程,镇村通公交比例达到50%以上,村村通客运班线。(省交通运输厅牵头负责) 苏北地区乡镇区域供水覆盖率达到85%,其他地区实现全覆盖,解决400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深入推进农村“三清一绿”和“六清六建”,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80%的农村完成环境综合整治,苏南50%的规划保留村庄和苏中25%、苏北15%规模较大的规划保留村庄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村镇生活垃圾集中收运率达到80%。(省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城乡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接轨,建立城乡普惠均等的就业创业政策扶持体系,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提升工程,转移劳动力125万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 加强农业气象服务,建设现代农业气象服务体系。(省气象局牵头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