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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8.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推进新一轮淮河治理和太湖治理,实施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通榆河南延扩工程,加强沿海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实施中小河流整治和县、乡河道疏浚;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开展大中型灌区改造;完善城市防洪排涝体系,淮河水系防洪标准全面达到100年一遇,沂沭泗水系全面达到50年一遇,太湖流域达到50年一遇,重要支流及区域重点河道的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以上,全省大中城市达到国家规定防洪标准,城市重要河道排涝标准基本达到20年一遇;完成南水北调东线一期等供水骨干工程,加强清水通道建设,实现淮北地区年增供水量19亿立方米,实现沿海中部、南部地区年增供水量12亿立方米。(省水利厅牵头负责) 加强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的衔接,形成“四纵四横”综合运输通道骨架,重点建设南京、徐州、连云港三大国家级综合运输枢纽,推进10个省级综合运输枢纽建设,实现客运“零换乘”和货运“无缝衔接”;新增铁路营业里程超过1300公里,铁路总里程达到3200公里,电气化铁路基本实现通达省辖市,基本形成“三纵六横”的铁路主骨架和苏南地区城际快速轨道网;基本建成连云港港30万吨级深水航道,连云港港、太仓港集装箱吞吐量分别突破800万和600万标箱;基本建成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干线航道里程达到2100公里;实现高速公路县县通达,提升农村公路通达质量和覆盖范围;加强空港建设,南京禄口机场客运达到2500万人次,苏南硕放机场客运达到600万人次。(省交通运输厅牵头负责) 电力可供装机容量达到11000万千瓦,其中,可再生能源装机占7%左右,核电装机达到400万千瓦,建成风电装机600万千瓦,确保如东lng(液化天然气)项目一期工程投产运行,天然气供应争取达到270亿立方米;在苏北、沿江和沿海地区布局建设5个煤炭中转储备基地;新增协议区外来电规模1000万千瓦左右,形成500千伏“五纵五横”坚强网架,区外来电接纳能力达到2000万千瓦以上,“北电南送”过江输电能力超过1400万千瓦,苏南电网“西电东送”输电能力约1000万千瓦。(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重点推进新一代移动通信、光纤宽带、下一代互联网、下一代广电网等建设,构建新型信息服务网络。实施宽带江苏计划,推进无线江苏工程建设。加快智慧城市建设。促进公共基础信息资源充分共享。(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通信管理局、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主要发展任务 对《纲要》提出的主要发展任务,各地、各部门应切实履行职责,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引导市场主体行为,确保如期完成。 1.率先基本建成创新型省份 构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创新型科技园区,营造科技创新良好环境。(与“重大工程”分工相同) 2.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现代服务业高地,发展现代农业,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提升信息化带动能力。(与“重大工程”分工相同) 3.建设教育强省和人才强省 加快教育现代化步伐,构建创新创业人才高地。(与“重大工程”分工相同) 4.形成扩大内需长效机制 (1)提高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持续扩大居民消费需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6%以上,消费市场规模达到2.8万亿元以上,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0%左右。(省商务厅牵头负责) 拓展消费空间,培育新型消费模式,改善消费环境。(省商务厅、工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积极扩大有效投入 着力优化投资结构,鼓励扩大民间投资,加强投资调节管理,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4%以上。(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3)合理配置财政资源 进一步优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确保公共财政支出占全部财政支出的比重逐年提高,加大对限制开发区域的转移支付力度。(省财政厅牵头负责) 5.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水利建设、能源设施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重大工程”分工相同) 6.保障和改善民生 (1)促进劳动者充分就业(与“重大工程”分工相同) (2)实施居民收入七年倍增计划 切实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大力实施居民收入七年倍增计划,建立职工工资随劳动生产率增长而增长、最低生活保障随物价指数增长而增长的长效机制;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确保低收入者收入增长不低于居民收入平均增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0%左右,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0%左右。(省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