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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无锡市政府
【发文字号】 锡政办发[2011]337号
【颁布时间】 2011-12-13
【实施时间】 2011-12-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590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安监局无锡市“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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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重点项目

  (一)建设“感知安全”项目

  

  1.利用最新的物联网技术对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进一步提高和完善监测预警数据实时采集、实时报送、实时处理、信息共享、分级监管、联动互动的监测预警整体平台。

  

  2.开发作业场所有毒有害物质浓度超标监测预警子系统。对作业场所有毒有害重点监管单位的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列入监控重点对象,参照重大危险源监控模式,在企业建立监控平台的基础上,实施联网监测预警。

  

  3.开发安全生产智能执法系统。利用3 g通讯网络带宽畅通优势,在安全检查、行政执法时,个人掌上电脑与局信息系统联通,进行企业信息查询、执法文书开具,同时将现场照片、执法文书等资料自动录入信息系统,使现场执法、信息录入工作一次性完成,减少执法人员工作强度,提高执法工作效率。

  

  4.开发事故隐患排查自查自报系统,形成全市统一的安全生产动态监管平台,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和政府部门的安全监管行为。

  

  5.增加功能模块。增加危险化学品使用、作业场所职业健康行政许可功能模块;增加法律文书网上审批功能模块。

  

  (二)实施安全培训电化教育工程

  

  1.开发安全培训网上报名、网上课堂、智能题库、电子试卷、计算机考试、自动判卷、考分汇总统计系统。

  

  2.推行和应用三维动画模拟实际环境的互动性特种作业人员实际操作考试软件系统。

  

  (三)全面实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制度

  

  参照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任职资格基本要求和条件,实施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制度。对本市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普遍进行规范、系统的安全法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任职资格方能上岗。着力提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综合管理技术素质,夯实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

  

  (四)大力推进智能交通物联网平台建设

  

  1.建成动态交通流分析及智能控制系统,进一步均衡道路交通流量。

  

  2.建成机动车轨迹信号采集系统,实现车辆布控和追逃、车辆违法检测拦截、数据查询、流量统计、协助执法、协助侦破肇事逃逸车辆及治安及刑事案件等重要功能。

  

  3.建成道路交通指挥控制系统,包含 1个中心(无锡市公安交通指挥中心)、2个分中心(锡山区和惠山区分中心)、7个分控室(4个城区大队和3个高速大队),为全市的道路畅通、交通组织、突发事件的处置、警力的合理高效调度等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五)实施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

  

  1.健全完善多部门联动的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机制。建设交通事故自动监测系统,逐步实现市区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和部分城市主干道的交通事故自动监测及报警,提升交通事故处置快速反应能力和事故救援效能;强化110公安、119消防、120急救、气象、供电等部门的联系协作,优化联勤联动机制,提高快速反应能力;按照区域均匀分布的要求,引导扶持创建3至4家设备先进、实力雄厚的大型起重运输单位,建立长期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规范应急物资存储点设置和定期检查制度,在各交巡警大队辖区均匀设置3至5个应急物资存储点,统一购置物资,定期组织检查维护;按照我市道路与流量的现状,设立“三环”25个交通分流点。

  

  2.根据省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布局要求,整合利用现有社会资源,建立省级化工应急救援无锡综合基地,力争实现对苏南片区范围内重特大事故反应快速、救援有力,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六、保障措施

  (一)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规范和完善由市政府引导投入,各级地方政府配套投入,企业主体依法投入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十二五间,继续加大对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投入,适度增加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规模,市(县)、区和镇(街道)建立本级安全生产专项基金。专项基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保持适度增长,及时拨付到位,确保安全投入资金。各级政府要督促企业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按规定提取,专款专用,确保安全生产。

  

  1.加大安全设施设备的投入,努力实现作业场所安全设备设施标准化。

  

  2.加大专项整治和隐患整改的投入,以企业为主,政府支持,确保隐患整改所需的资金。

  

  3.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的投入。

  

  4.加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投入,特别是要设立应急物资储备更新机制,确保应急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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