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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政府
【发文字号】 川办发[2011]84号
【颁布时间】 2011-12-15
【实施时间】 2011-12-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606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0页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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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管监察部门基础设施与装备配备标准化建设工程。

  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根据国家相关标准,结合区域特征,在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中深入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配备标准化建设工程,为安全生产日常监管监察和行政执法提供专业化基础保障。在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快事故鉴定与分析用房、执法专用设备保管用房、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受理业务用房、执法人员交流用房、执法人员素质拓展用房、检修维护、信息控制、应急值守、指挥处置等办公、业务和保障服务用房建设。在装备配备标准化建设中,进一步完善监管监察业务用车、应急抢险指挥车、调查取证工具、现场检测设备、个体防护用品和卫星通信设备等装备。

  (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按照“4611”救援基地建设规划,依托国有大型骨干企业,调动地方人民政府的参与积极性,推进企业与政府共同建设矿山、危险化学品和油气田等行业领域的4个国家级救援基地,重点支持建设芙蓉煤矿国家救援队;以省级财政为主,相关地方财政配套,建设6个省级区域性救援基地、1个综合性救援实训演练基地和1个省级综合性矿山排水基地。加强各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投入,根据各自特点和需求配备高效快速救援钻机、大型排水设备、大型清障支护设备、快速灭火、堵漏、洗消设备以及人员避险、搜寻、定位等国内外先进的应急救援装备。加强各基地救援物资储备,并建立专门的应急装备物资储备点。促使高危行业企业建立和完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定期开展应急救援实训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与公安消防、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

  (四)重点实验室工程。引进省内外高级人才,配备高新精密实验设备,完善矿山安全实验室、非矿山安全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实验室、职业危害检测与鉴定实验室等省级中心实验室建设。结合安全生产实践需要,推进生产安全事故物证分析实验室、电气安全实验室和劳动防护用品检测实验室等实验室建设。利用成都市退出煤炭生产的机遇,将出江煤矿生产矿井转为科研实验矿井,与四川大学、中国矿业大学、西安科技大学等科研院所合作共建省级重点实验室,主要建设矿井灾变实验室。一是建设井下灾害模拟系统,用于火灾、瓦斯(煤尘)爆炸、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水灾等灾害现场模拟、通风控制模拟实验和爆破试验;二是建设矿井灾变时期通风实验室,包括建设一批矿井通风及安全实验室和灾害及通风控制现场模拟实验系统。

  (五)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以加强中小企业安全技术援

  助和服务为重点,着力构建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网络,规划建成 1个省级技术服务中心、21个市级技术服务分中心、63个县级技术服务站。重点开展检测检验、安全培训、安全评价、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事故司法鉴定、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咨询等技术服务工作。建立健全技术服务机构质量综合评估和认证制度,推动技术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引导技术服务机构规范化发展。

  (六)国家级职业危害防护监测研究中心工程。整合各类优

  势资源,引进先进设备、技术和优秀人才,率先建设“国内一流、西部第一”的国家级职业危害防护监测研究中心,带动各市(州)职业健康工作稳步发展。中心主要提供职业健康防护、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健康信息管理、科研和教学等技术性服务。重点建立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和化验室、防护实验室、特色宣传教育室、毒理室等功能区,为政府职业健康监管提供决策服务,为职业危害防治提供科研和教学服务。

  (七)成都(双流)物联网安全产业园工程。以物联网技术应用为龙头,结合国家支持振兴装备制造业等相关政策,重点开展检测监控、安全避险、安全防护、特种设施及应急救援等安全装备的产品孵化、生产制造、市场交易、融资租赁和仓储物流等项目建设,打造西部地区乃至全国的安全装备制造和交易基地。到2015年,引进50家以上重点企业入驻并正式投产运营。工程内容主要包括设立园区管理机构,先期开展园区通道路、通通信、通电力、通上水、通下水、通燃气和场地平整等工作,使二级开发商可以进场后迅速开发建设。规划建设科研孵化楼、仓储中心、管理中心,规划生产制造场所、产品交易市场、办公楼宇等功能区域,完善周边配套设施建设,充分发挥“筑巢引凤”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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