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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苏州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市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苏州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本规划根据《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旨在实现卫生现代化,以全面提高市民健康素质为目标,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努力提供公平可及的卫生服务。本规划是“十二五”(2011~2015年)期间全市卫生事业发展的行动纲领与建设蓝图。 一、“十一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情况 (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苏州地处长江三角洲中部,总面积8488平方公里,辖5市7区。2010年末,全市常住人口1046.6万人,户籍人口637.77万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迅速,2010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168.91亿元,一般预算收入900.6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219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4460元,均居全国前列。 (二)居民健康状况总体良好。 “十一五”期末,按户籍人口统计,全市人口出生率为9.19‰,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44‰,居民平均期望寿命达81.10岁,孕产妇死亡率为4.10/10万,婴儿死亡率为4.43‰,传染病总发病率控制在128.40/10万,主要健康指标基本达到中等发达国家平均水平,居全国领先地位。全市结核病得到控制,慢病防治工作不断加强,坚持开展老年人免费体检和妇女病免费普查,使慢性病得到有效控制。实施了扩大免疫规划、母婴阳光工程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等民生实事工程,居民健康素质显著提高。血寄地病防治工作全面达标,碘缺乏病得到关注与重视。居民饮用水卫生得到保障,农村改水普及率达100%,改厕普及率达98%,未发生因饮用水污染而引发的相关传染病或中毒性疾病。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进一步得到重视,全市66%的镇建成了国家级卫生镇,86%的村建成了省级卫生村。健康城市建设全面推进,被who授予“杰出健康城市奖”,成为全国试点城市。 (三)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认真实施《苏州市区域卫生规划》和《苏州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医疗卫生资源不断增加,资源配置更趋均衡。“十一五”期末,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675个,实际开放床位39204张,按户籍人口千人床位数为6.15张(常住人口千人床位数为3.75张);全市卫生机构人员56910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46507人,按户籍人口千人卫生技术人员为7.29人(常住人口千人卫生技术人员为4.44人);全市执业(助理)医师18156人,按户籍人口千人医生为2.85人(常住人口千人医生1.74人);全市注册护士17595人,按户籍人口千人注册护士为2.76人(常住人口千人注册护士1.68人)。2010年,全市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为5977.72万人次,其中门诊人次为5483.56万人次,医疗机构入院人数为106.24万人次,总床位使用率88.96%,平均住院日10.2天。 (四)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 2010年,全市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269.87万人,人均筹资标准达466元,新农合覆盖率为99.87%,实现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全覆盖。困难人群医疗救助体系不断完善,投入逐年增加,管理与运行模式逐步与职工医保并轨,个人帐户每年额度有所提高,统筹金额不断增长,个人自付比例相对逐年下降。 “十一五”期间,我市卫生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卫生事业发展总体上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总量相对不足,优质医疗卫生服务的供给与居民医疗保健的实际需求存在差距;基层基础设施相对落后,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建设水平有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比总体偏低,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有待进一步推进;卫生全行业管理的体制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卫生信息化有待整合提升。 到2015年,全市预期常住人口将达1100万左右,其中非户籍常住人口将逐年增长,出生人口将逐年上升,慢性病、肿瘤、创伤等疾病将逐年增加,同时,人们的健康理念也在不断提高,因此医疗卫生需求仍将持续增加。 二、“十二五”时期卫生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