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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苏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苏府[2011]239号
【颁布时间】 2011-12-27
【实施时间】 2011-12-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626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苏州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强化综合执法工作。根据政事分开、综合执法、依法行政的要求,推进卫生综合执法工作,依法监督管理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采供血以及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

  --加强卫生行政指导。继续提升、深化行政指导工作,积极探索并运用行政合同、行政规划、行政奖励、行政给付、行政调解等新型行政管理方式,变静态的、直接的、刚性的行政管理方式为动态的、间接的、柔性的行政管理方式。大力推进行政管理部门间的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工作联动。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配齐卫生监督人员,提升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吸纳引进高学历、高素质人才,抓紧培养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突出人才队伍能力建设,全面提高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技能素质、依法行政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根据“六五”普法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卫生法律法规,普及卫生科学知识:开展卫生法制教育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加强宣教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广播、电视、网站等各类媒体对各类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普及;及时公布与人民群众健康密切相关的卫生监督信息,营造卫生监督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实现基本医疗保障全覆盖。不断完善职工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运行机制。积极探索姑息医疗保险办法,完善困难人群医疗救助体系,推进儿童重大疾病的医疗救助工作,探索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加快推进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完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持续提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实现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制度的并轨。建立全市联网实时结算平台,推进异地医疗保险接转工作。适时调整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方式,向低保边缘等特殊困难人群倾斜,向大病、重病倾斜,向老年人倾斜。

  --扩大医疗保险工作。继续办好生育保险、工伤保险,探索计划免疫、职业病和传染病等特殊医疗保险项目,积极探索引入商业保险机制,编织更为严密的医疗保险网络,做到有病能保、有伤能保、应保尽保、能保则保。

  (六)卫生信息化管理体系。

  --加强卫生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乡卫生信息规划总体设计,加快建设市、县两级卫生信息中心,科学规划卫生信息网络,建成各级各类卫生行政、医疗单位、监管相对人之间互联互通的区域卫生信息网络;开发一批基础数据库,充分整合各类卫生信息资源。

  --加强卫生信息服务能力建设。建设集约式预约挂号平台,提供预约诊疗、政策咨询、健康保健、投诉监督等服务;完善“一卡通”工程,全面推广“挂号、诊疗、检查、结算、取单、取药”自助式服务;优化mpds医疗急救信息系统,建成运转协调、反应迅捷、机制顺畅的120医疗急救网络;建立市级远程会诊中心和双向转诊便捷机制;建设城乡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系统,构建终身电子健康档案。

  --加强卫生信息管理效能建设。加快区域卫生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完成机构、人员、设备、服务等基础数据管理系统建设。整合卫生行政、公共卫生、医疗单位信息系统,实现医疗卫生信息的互联互通与资源共享。构建决策、服务、监管、绩效的综合评价体系。

  四、十二五时期的重点建设与发展项目

  (一)基本建设项目。

  为满足城乡居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期内将调整医疗机构规划布局,在新城区、人口聚集区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医疗卫生机构。

  1.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迁建。在平江新城新建苏大附一院,占地201.9亩,规划建筑面积46万平方米,设置床位3000张(原址保留500张床位),项目投资概算29亿元。

  2.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园区总院。在工业园区新建儿童医院园区总院,占地90亩,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设置床位900张(一期建筑面积12.8万平方米,设床位600张),投资概算8.12亿元。

  3.苏州市立科技城医院。在高新区科技城新建市立科技城医院,占地 140 亩,建筑面积 14.55 万平方米,设置床位1000张,总投入为12亿元。

  4.金阊新城医院。在金阊新城新建金阊新城医院,占地约100亩,建筑面积3.45万平方米,设置床位300张,投资概算3.03亿元,远期按500~800床预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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