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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五名”战略工程。 以加强卫生人才培养、重点学科和优势专科建设为抓手,制定苏州市名医生、名护士、名院长、名专科、名医院培养与评选指导意见,加强医院职业化管理团队建设,着力打造在全省有影响的15位名医生、5位名护士、5位名院长、10个名专科和5家名医院,全力打造苏州医疗卫生的团队与学科品牌。 (四)住院医师、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工程。 加强住院医师、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对医学院校临床毕业生,从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临床实践等方面开展为期三年的系统培训,提升独立工作能力,适应临床工作需要,期内培训3000名住院医师;依托全市14个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开展医学类本科毕业生为期三年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期末达到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配备3名左右全科医生。 (五)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工程。 完善广覆盖、多层次的继续教育培训网络,建立多元化、多功能、规范化和制度化的继续教育体系,鼓励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通过各种途径参加医学继续教育,提高岗位适应能力。 六、实施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卫生事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将实施卫生“十二五”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认真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要求,发挥政府在卫生事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卫生部门要加强全行业管理,统筹协调,形成合力,提升区域卫生服务水平。 (二)增加政府投入。 确立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确保卫生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的投入,落实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经费,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投入的增幅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幅;建立完善的绩效评估和资金监管机制,实现政府卫生投入的预期目标。 (三)营造良好氛围。 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需要全社会的理解、支持和参与。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意义与政策措施,正确引导社会预期,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为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实施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保障。 附件:1.苏州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期末评估指标体系 2.苏州市“十二五”期内市级卫生重点建设项目一览表 3.各市、区“十二五”期内拟实施的基本建设项目一览表 4.苏州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期内重点发展项目与人才建设项目一览表 附件1 苏州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期末评估指标体系
附件2 苏州市“十二五”期内市级卫生重点建设项目一览表
附件3 各市、区“十二五”期内拟实施的基本建设项目一览表
附件4 苏州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期内重点发展项目 与人才建设项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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