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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苏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苏府[2011]239号
【颁布时间】 2011-12-27
【实施时间】 2011-12-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626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苏州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构建老龄医疗保健模式。根据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制定苏州市老龄医疗保健服务指导意见。尽早完善老年人医疗保健服务体系。有条件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应逐步开设老年病专科与老年病区。积极引导和扶持老年护理院,适时设置公立的苏州市老年病医院(护理院),制定相应建设标准与服务模式,确保拥有适宜技术与优质服务。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家庭医生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居家养老的医疗保健服务方式方法,鼓励有条件的镇村特别是新农村试点地区率先实施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发挥中医药优势作用。制订《苏州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指导意见》,全面建成国家级农村中医先进市。传承发扬“吴门医派”文化,发挥市中医医院龙头作用,根据中医中药在骨伤、针灸、脾胃和妇科等方面的优势特色,加强各级中医院和各级综合医院中医科室建设。在农村、社区推广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鼓励开设具有中医特色的中医诊所。

  --建设现代医疗急救体系。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急救体系建设标准与要求,结合苏州实际,在110/120并轨的医疗急救体系的基础上,发挥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的组织协调、专业培训、监控指导作用。建成全市联网联动、运转协调、反应迅捷、机制顺畅的医疗急救系统,服务范围覆盖城乡各地。建设一支精干高效的医疗急救队伍。不断提高综合医院院前、院内综合急救能力,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含按二级甲等标准建设的非政府举办的其他综合医院)设立规范的急诊急救小区,提高急性中毒、自然灾害和群体性损伤的应急抢救水平。在条件成熟时,配置野外急救流动医院和急救直升飞机系统。继续做好驾驶人员、保安人员、消防人员的自救互救培训工作。

  --推进环保低碳型医院建设。制定医院节能减排规划,率先探讨床位能耗标准,各级医院应设立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引进节能技术与节能设备设施,应用高新技术提高节电、节水、节油和减排的水平。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同时配置节能减排设备。新建医院使用太阳能供暖、供电和中水回收使用系统。认真维护和改良空调、供气等相关管道,提高供电、供水、供氧、供暖的效率。继续做好医院固废物回收及安全处置工作,建立全市医用放射源电子实时管理平台,努力增加医院绿地面积。

  --完善血液采供体系。依法做好采供血管理工作,加大血液采供机构的投入,大力拓展农村无偿献血工作,扩大农村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在新农村试点地区设置献血屋。强化血液质控体系,严格执行质控标准与操作流程。提供血液有效利用的技术支持,推广成分输血,倡导节约用血、互助献血。扩大临床用血的社会宣传,促进全社会理解、配合科学合理用血。继续保持骨髓捐献与相关配型研究的全国领先地位,推进国际、国内协作,巩固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成果。

  (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推进现代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遵循“统筹规划、整合资源、明确职责、提高效能、城乡兼顾、健全体系”的原则,加强市、县(区)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改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设备条件,发挥公共服务和区域指导作用,有效履行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实验室检测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技术指导与应用研究等职能。强化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的责任和基层预防保健组织的功能,健全覆盖城乡、灵敏高效、快速畅通的疫情信息网络,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和实验室检测检验能力。

  --推进卫生检测中心建设。加强各级疾控中心实验室建设,达到国家实验室建设标准,建成区域性卫生检测中心。充分发挥实验室在防疫防病、食品安全、公共卫生等领域预警预测和公共卫生决策的技术支撑作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成血清样品原始资料基础数据库,动态分析不同人群血清中病原和免疫水平的变化,及时发现新病原,预测传染病流行趋势,保护易感人群,防止重大传染病爆发。

  --加强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不断完善“12320”公共卫生公益电话和“120”急救调度平台,建设应急指挥中心,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和群体事件的心理危机干预和援助。完善疫情监测预警机制,普及卫生应急知识,提高公众卫生防护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和应急培训演练,提高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置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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