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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苏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苏府[2011]239号
【颁布时间】 2011-12-27
【实施时间】 2011-12-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626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苏州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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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三区三城”建设战略目标,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按照区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需要,加大卫生事业的投入和建设力度,促进医疗、预防和教育科研的均衡发展,提高卫生现代管理水平,推进卫生城乡一体化建设,切实维护健康公平,生命健康提高市民整体健康素质,率先实现卫生现代化,建成卫生大市、卫生强市。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推进优质服务均等化。牢固树立卫生事业为人民健康服务宗旨,以保障人民健康为出发点与落脚点,加快卫生现代管理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医疗服务优质化,充分调动医药卫生工作者的积极性,着力化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就医问题,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健康保健需求,实现人人公平享有与国际接轨、不断优化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

  --坚持政府主导,推动协调发展。在明确政府、社会与个人的卫生投入责任的同时,确立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同步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推进公立与民营、医疗与预防、中医与西医、高端医疗与基本医疗保障的协调发展。

  --坚持城乡统筹,加快一体化建设。制定《苏州市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建设的意见》,统筹建设城乡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和药品供应四大体系,将医药卫生纳入苏州城乡一体化发展总体规划,进一步实现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均衡配置,全面实现15分钟健康服务圈。

  (三)发展战略

  --科教兴卫战略。确立科教、人才建设在卫生事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加大对科教兴卫的投入,修订《苏州市科教兴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大人才引进与培养的力度,实施姑苏卫生人才计划;加大卫生研发基地建设,积极引进知名院校在苏设立医学研究院。

  --健康促进战略。确立健康促进在卫生事业发展与卫生管理中的重要地位,突出“三个重点”:一是重点加强各级爱国卫生和健康促进委员会建设,二是重点开展以社区健康促进为核心的研究与实践,三是重点培养与引进健康促进专业人才,形成一支坚强有力的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队伍。

  --公共优先战略。优先配置公共卫生资源,做到四个优先:一是优先配置促进健康的公共卫生资源;二是优先配置实施公共卫生均等化的相关资源;三是优先配置新建城镇区域和城市边缘地带的公共卫生资源;四是优先配置投入少效益广的有利于居民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资源。

  --现代服务战略。医疗卫生行业是现代服务业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要实现“二个适应”:一是适应服务经济时代背景,使医疗卫生技术和服务一体化,在核心服务、形式服务、附加服务等层次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二是适应现代人的就医心理变化,科学设置医院门诊,完善住院服务。倡导现代医院文化建设,从根本上提高医疗卫生的服务质量。

  (四)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15年,完善与长三角经济区协调发展的医疗保健服务、公共卫生服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卫生监督执法、卫生信息化和医疗保障体系,努力实现城乡卫生一体化、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卫生信息化,居民健康、卫生服务、医疗保障等指标居全国领先水平,基本实现卫生现代化,将苏州建设成最适宜人居和创业的健康城市。

  2.具体目标。

  “十二五”期末实现十个方面工作提升。

  一是提升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同期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水平,提高居民生命质量,提高居民期望寿命的实际水平,提高居民的健康意识和心理素养。

  二是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加快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努力实施国家规定的和具有本地区特色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进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完善卫生应急组织、预案、监测预警体系,建成市、县两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50%以上市、区建成省级以上卫生应急工作示范县区。有效防控艾滋病、结核病、乙肝等重大传染病,各项控制指标全部达到国家防治标准。实施儿童优先、母亲安全发展战略,开展人口出生缺陷干预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实现妇女儿童规划纲要目标。

  三是提升食品安全综合管理水平。初级农产品生产源头各类污染严格控制,形成国内领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使用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持续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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