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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消防工作“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消防工作“十二五”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公安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广东省消防工作“十二五”规划 目 录 一、“十一五”消防工作回顾和当前形势 二、“十二五”消防工作指导思想和目标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着力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 (二)全面夯实消防安全基础,着力增强社会抗御火灾整体能力 (三)全面实施科技兴消战略,着力提高消防工作科技含量 (四)全面做好火灾预防工作,着力优化公共消防安全环境 (五)全面加强消防队伍建设,着力提升灭火和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四、重点工程 (一)社会消防安全评估体系工程 (二)社会消防安全基础工程 (三)消防技术装备建设工程 (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工程 (五)消防文化建设工程 五、实施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二)强化经费保障 (三)强化监督检查 (四)强化工作问责 一、“十一五”消防工作回顾和当前形势 “十一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全省消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不断健全。颁布实施《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下称《广东省实施消防法办法》),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全部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安全责任网络初步形成,消防联合执法机制初步建立。二是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有效改善。县级以上城市全部编制消防工作规划,新增消防站136个、专职消防队189支、消防车754辆、消防器材18万件(套),建立社区、农村消防管理组织5817个、消防警务室4689个。三是公共消防安全环境持续优化。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挂牌督办,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开展“一畅两会”(社会各单位畅通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单位从业人员会扑救初期火灾、会自救逃生)活动和建筑消防设施、高层地下建筑、“三小”场所(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创新社会消防管理和消防监督执法服务,火灾形势总体平稳。全省共发生火灾30523起,死亡801人,受伤616人,直接财产损失5.65亿元,火灾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与“十五”时期相比分别下降57.1%、36.7%和65.6%,损失数上升2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现火灾“零死亡”。四是消防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忠实践行胡锦涛总书记“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的消防队伍”总要求,大力推进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三基”工程及消防铁军、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战勤保障和勤务实战化建设,队伍正规化水平和实战能力有效提升。全省公安消防部队接警出动20多万起,疏散抢救被困人员18万多人,抢救保护财产价值383亿元。 当前,我省消防工作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消防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完善,一些地方和单位对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落实仍不到位,国民消防安全素质整体不高,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有待提升;二是各种致灾因素多,火灾隐患仍大量存在,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压力大;三是消防安全投入不足,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消防发展不平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整体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四是消防警力不足,难以适应日益繁重的防火、灭火和综合应急救援任务需要;五是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政策保障、联动机制亟待加强,器材装备、训练设施亟待改进。 二、“十二五”消防工作指导思想和目标 “十二五”期间,消防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消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全面加强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综合应急救援工作,着力提升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努力建设现代化南粤公安消防铁军,为“加快经济转型,建设幸福广东”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到2015年,实现全省消防法制体系更加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普遍落实,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强,消防部队建设经费保障有力,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显著上升,公共消防环境明显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