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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西安市政府
【发文字号】 市政发[2011]78号
【颁布时间】 2011-10-11
【实施时间】 2011-10-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704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5页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建成国际一流旅游目的地城市三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150j.关天旅游发展论坛项目。创设“关天旅游发展论坛”,包括关天旅游发展政府论坛、区域旅游发展论坛等。政府论坛主要交流旅游工作经验,解决关天旅游发展的政策性、体制性和战略性问题,签署相关备忘录,构筑跨区域、部门、行业合作的微观政策环境;区域旅游发展论坛主要探讨区域旅游发展的各项问题,为关天旅游发展提供理论依据。

  (十一)支撑保障行动

  34.政策法规保障重点工程

  151k.“一流目的地”建设政策支持项目。修订《西安市旅游条例》,制定符合国际一流旅游目的地要求的实施细则;制定我市《旅游战略性支柱产业拓展扶持政策》、《旅游资源一体化管理实施条例》、《旅游投融资优惠管理细则》、《旅游营销激励实施细则》、《非国有资本旅游集团公司扶持细则》、《旅游用地优惠条例》等系统政策法规,突出对新业态的扶持,旅游资源的统一管理,旅游投资环境优化,旅游经营活动激励,旅游用地倾斜,税费优惠等支持保障;积极争取台湾旅西游客特别便捷手续的先行先试政策。

  152k.旅游目标责任制项目。以建设国际一流旅游目的地城市为总体目标,逐年、逐级分解旅游产业发展指标,制定各单位的旅游目标责任制,列入各部门、各级政府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

  153k.西安国民休闲计划项目。抓紧制定《西安市国民休闲计划》;立足实际,有重点、分步骤地推出奖励旅游、福利旅游、修学旅游、银发旅游等旅游政策;对低收入阶层和弱势群体予以资助,降低旅游成本,构建“和谐西安”旅游大环境。

  35.旅游体制创新重点工程

  154k.西安市国际一流旅游目的地建设委员会建立项目。成立“西安市国际一流旅游目的地建设委员会”,或“西安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成为负责全市旅游发展、统筹协调、产业促进的政府职能部门,行使规划、决策、立项、融资、建设、营销、监管等重要旅游行政管理职能。

  155k.旅游产业运营机制创新项目。以产权改革为核心,推进旅游景区事业单位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通过旅游产业的企业化发展,组建专业化旅游景区管理公司,通过委托经营的方式提升旅游景区的管理水平;打破地区、行业、所有制界限,培育旅游市场主体,鼓励优势旅游大型企业优化整合资源,走集团化发展道路;扶持特色旅游中小企业的专业化发展。

  36.政府投资保障重点工程

  156k.旅游营销经费、旅游引导专项资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项目。西安市及各区县政府应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并纳入政府预算。专项资金规模视财力情况及项目建设需要科学设定,全力保障西安国际一流旅游目的地城市建设工作。资金主要用于本土化、新业态旅游产业发展培育资助和大型旅游活动经费保障。还包括:旅游营销经费保障项目。根据游客接待数量及建设国际一流旅游目的地城市的发展需要,政府财政要倾斜增长拨付旅游宣传促销经费,保障西安城市形象推广与旅游宣传促销的需求;旅游开发引导资金项目。政府对生态旅游、低碳旅游等转型升级类产品政策倾斜,优先使用旅游开发资金。旅游开发引导资金应保障资助、扶持重点旅游景区开发与转型升级、重大项目建设,促进旅游社会化进程的快速发展之需要;旅游基础设施奠基项目。对拟立项、新立项旅游产业发展相关项目,政府做好“三通一平”工作,同时兼顾环境治理与保育投资工作。

  附录2 优化提升工程与项目概要

  (一)七大之城旅游行动

  1.华夏文化源脉之城工程--以华夏源脉为引领,构筑中华之“根”精神家园

  y1.华夏文化源脉优化展示。加大资金投入,重点建设和优化半坡博物馆、临潼姜寨遗址、蓝田华胥陵、蓝田猿人遗址以及黄帝陵等华夏文化源脉遗迹;分步推出华夏历史文化源脉影视精品,大力宣传西安在中华文化历史长河中的核心地位。

  y2.华夏文化源脉联动共建。由我市主导,联合实施关天华夏文化源脉历史遗迹调查、保护计划制定、展示计划与标准推广等;举办“华夏文化源脉”全球高峰论坛,多渠道共同打造“华夏文化源脉”的文化品牌和旅游品牌,逐步营造华夏文化源脉之城的品牌意象。

  2.世界佛文化之城工程--宏显中华佛之大行,彰显东方佛祖之风范

  y3.世界佛教论坛项目。隔年举办“世界佛教论坛”,开展佛教典籍讲经大会和佛教宗派高峰论坛,通过宗教旅游活动扩大在东南亚市场的国际影响力,塑造西安“世界佛文化之城”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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