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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西安市政府
【发文字号】 市政发[2011]78号
【颁布时间】 2011-10-11
【实施时间】 2011-10-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704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2页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建成国际一流旅游目的地城市三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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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旅游出版业:出版传媒业的依托型发展

  y115.出版业旅游化拓展项目。依托我市出版企业集团及陕文投、曲文投,加快旅游书籍、画册特别是反映古都西安旅游资源与旅游景区书画读物的出版发行;高位策划、编制或更新面向主要客源市场的多语种、系列化西安旅游手册。

  y116.传媒业旅游平台推进项目。邀请著名专家学者在客源地主流媒体撰写介绍古都西安地理、历史、文化、民间风俗及旅游景点的系列报告;策划名人访谈与民间杂谈等节目;拍摄古都历史文化、精品旅游景区的专题片并在知名媒体进行传播;邀请知名专栏作家、记者和网络写手撰写东方古都西安游记,传播、树立旅游形象;适时更新西安电子旅游地图。

  (八)旅游环境行动

  40.旅游消费环境优化工程

  y117.一体化的国际管理标准体系推广项目。在我市大型旅游购物、餐饮住宿、游憩娱乐场所大力推行质量、环境和安全卫生一体化的国际管理标准体系,并大力实施国家旅游标准化试点,规范化、标准化旅游消费市场管理。

  y118.旅游市场监管体系构建项目。加强旅游执法队伍建设和联合执法工作,成立区县旅游执法队伍和旅游监管机构,全面开展旅游执法工作和旅游投诉受理工作,加大旅游市场整顿力度。

  y119.游客满意度提升项目。以游客评价为主导,以游客满意度调查为手段,以旅游消费市场环境为主要内容,建立并全面实施西安游客满意度调查机制、旅游消费市场评价机制、信息反馈机制和整改机制,提升游客满意度。

  41.“保卫蓝天”工程

  y120.空气净化项目。以城中村、重点工业企业、餐饮业和建筑工地为重点,强化空气污染监督检查;加大扬尘污染的管控力度;治理汽车尾气污染;积极建设绿化空地和硬化人行道,减少黄土裸露;落实和完善清扫保洁制度,旅游主要通道和区域24小时保洁,主要街道保洁时间延长为16小时;降低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确保我市“蓝天”指数不断上升。

  y121.水污染治理项目。加快西安市周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步伐;推行清洁生产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控制工业废水污染减排;实施住宿和餐饮企业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加大沿河各类污染源治理力度,改善主要河流水质,恢复和形成完整的河湖水系,再现“八水绕长安”的胜景。

  y122.垃圾优化管理项目。增加和完善城市重点区域、旅游重点景区和游客集散中心的垃圾收集与处理设施;实现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密闭清运和从产生到处置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实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厂、无害化处理厂、餐厨垃圾处理厂、垃圾渗沥液处理厂,使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y123.旅游环境卫生标准实施项目。制定并实施我市旅游环境卫生标准,重点保障餐饮、住宿、环卫等旅游服务设施卫生质量;完善城市卫生管理处罚条例,加大卫生监管力度。

  42.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y124.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完善项目。依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制定并实施《西安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细则》,严格执行项目逐级审批制度,分类、分层界定准入门槛,达到所有建设项目全程监管;严禁有损自然生态环境和景观的项目落地;优化秦岭生态功能区,研发秦岭生态功能区管理信息系统,健全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西安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机制;从规范引导角度,制订“驴友”进入秦岭的管理条例;编制并完善西安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各类专项规划。

  y125.西安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基金项目。政府加大对秦岭环境保护的投资力度,建立并完善西安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基金;设立并重点支持秦岭主要污染物治理、减排及环境保护等项目;积极争取世界自然基金会对秦岭保护的基金支持。

  y126.山体、峪道保护项目。禁止非法开采,破坏山体;加强重点景区内外山体管护,严防山体滑坡;禁伐天然林;25度以上的坡耕地全面实施退耕还林(草),无林草宜林地进行植树造林,控制水土流失;群策群力,预防火灾、防治病虫害。

  y127.水资源保护项目。全面保护石砭峪水库、金盆水库等秦岭水源地、涵养林,保证城市水源地安全;实行饮用水水源分级保护制度,设立分级保护区,地表水质达到功能区划水质要求;采取有效安全的防护措施,严格限制有毒有害物品或不符合规定的运载工具通过地表水水源保护区;严格控制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禁止向水体倾倒废弃物;加强水质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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