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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政府
【发文字号】 苏政办发[2011]169号
【颁布时间】 2011-12-19
【实施时间】 2011-12-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816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卫生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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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优化中医药资源配置。完善包括省、市、县中医院和各级中医药研究机构、综合医院中医科、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科室、社会中医门诊部(诊所)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强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带动全省中医临床专科建设;加大地市级以上中医院建设力度,力争全部纳入国家重点中医医院项目,全面提升综合诊疗能力和水平;推进县级中医医院建设。到2015年,全省所有县中医院达到规定建设标准。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中医医疗机构,进一步壮大中医药服务体系的发展规模,使我省中医医院整体实力再上新台阶。

  (二)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以提高临床疗效为目标,以中医专科(专病)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重大、疑难疾病防治研究,形成技术规范和治疗方案并进行推广。重点加强中医药治疗具有特色优势的疾病攻关研究,注重发挥中医药在预防保健、养生康复、健康教育等方面的作用,加强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建设。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

  (三)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加强具有地方特色诊疗技术和名医名科的保护与培育,开展中医学术流派研究,加强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传承,设立中医博物馆、名医馆,加大对中医药的宣传力度,扩大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中医药理论研究和临床技术创新,争取在证候、病因病机、药性理论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并指导临床实践。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资源利用与保护、复方筛选、药效评价和质量标准等研究体系,充分发挥中医药高等院校、省级中医院的中医药研究开发中心和临床研究基地的作用,健全中医药研究平台。创新中医基础理论研究方法、临床疗效及中药安全性评价方法,提高中医药自主创新能力。

  

  

专栏4 中医药继承与创新工程

一、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1.在全省建设9所三级、20所二级高水平的示范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力争10-15所中医院建设为三级医院。

2.加强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全省新增1-2所市级中西医结合医院。

3.推进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达标建设,在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按标准设立中医科、中药房,并设置一定比例的中医病床,90%以上的综合医院达到国家建设标准。

4.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必须设立中医科(中医诊室),并配备一定比例的中医药专业人员,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药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建设100个省级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50个省级中医药特色先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增20个省级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二、中医药重点专科学科建设

建成28个全国重点中医临床专科、14个重点中医学科,新建100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10个省级中医临床中心、20个省级中医药重点学科。

三、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1.建设3个国医大师学术经验传承研究室、7个国家级名中医工作室、30个省级名中医工作室。开展第二批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

2.实施第二批省中医药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省优秀中医药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和省农村优秀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继续开设省西学中研究生课程班,培养中西医结合人才。

3.开展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培训,力争每个行政村有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乡村医生。

4.实施中医类别住院医师和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

四、中医药文化建设

建设1个国家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8个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七、强化科技与人才支撑,加快卫生信息化步伐

  (一)推进医药卫生科技进步。把医药卫生科技创新作为推动卫生发展的重要动力,努力攻克医药科技难关,为人民群众健康提供技术保障。加快建设一批医学重点学科和实验室,加大投入力度,实施滚动管理,积极推进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消化吸收再创新,努力建设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临床医学中心和高技术平台。加强对重大疾病防治技术和新药研制关键技术等的研究,在医学基础和应用研究、高技术研究等方面力求新突破。

  

  

专栏5 科教兴卫工程

1.建设10个医学创新平台。汇集全省层次最高、力量最强的优势学科,建成10个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医学创新平台。

2.建设20个临床诊疗中心。以解决临床实际问题为重点,在全省构建20个危重疑难病例诊治高技术平台。

3.建设30个医学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成30个能解决严重威胁我省居民健康的重大疾病诊断和治疗的关键性、基础性和共性技术问题的学科群,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实验室,促进全省卫生科技整体水平的提高。

4.建设250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平均每所三级医院建设省级临床重点专科5个左右,全省力争有10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水平处于全国先进行列,有8个以上成为全国重点临床专科。全省新增国家级专科、专病技术进修培训基地15个。

5.实施50项省部共建重大科研项目。以发病率和病死率较高的重要疾病和突出公共卫生问题为主要内容,实施50个省部共建重大科研项目,通过技术研发、集成、转化、推广和应用来解决疾病防治中的突出及迫切问题。

6.获得30项医学重大科技成果(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根据我省医学事业发展需求,在学科前沿开展国际领先水平的研究,以获得知识产权为核心,取得30项重大科技成果,并在全省加以推广,提高我省卫生科技创新能力。

7.引进1000项卫生适宜技术。从国内外引进医学新技术1000项,填补省内空白;重点推广100项农村卫生适宜技术,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技术服务能力。

8.加强卫生管理与政策研究。建立卫生管理与政策研究基地,加强卫生政策、发展战略与卫生管理理论等研究,为全省卫生改革发展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



  (二)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实施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有重点地组织实施一批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项目。坚持培养和引进相结合,造就一批医德高尚、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全国领先的医学领军人才。建立科学有效的人才下沉机制和人才流动机制,加强基层卫生队伍建设,加快为基层培养一批留得住、用得上的适宜人才。科学调控医学教育结构和规模,大力发展适应我省农村、城市社区医药卫生工作需要的学历教育,加强全科医学教育。加大卫生职业教育投入,推进国家级、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创建工作。建立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全科医师制度,完善在岗培养培训机制,不断提高医生业务水平。

  

  

专栏6 卫生人才培养工程

1.培养引进100名领军人才。培养和引进在国内具有较高知名度、水平处于国际领先的医疗卫生领军型人才,同时培养出1-2名院士或长江学者级专家。

2.培养150名重点人才。培养在国内具有一定知名度、业务精湛、发展潜力好、医德高尚的专家级医学重点人才,构建我省医疗卫生人才高地。

3.实施海外医学创新人才引进项目。建设10个“江苏省医学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实施海外特聘专家制度。“十二五”期间,每年从海外引进特聘专家5名左右。

4.培养100个卫生科技创新团队。每个团队由10人组成,以优秀中青年专家为学术带头人,围绕某一重要研究方向进行医疗卫生应用研究和临床技术研究,培养和造就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

5.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通过医疗机构委托培养、卫生行政部门定向培养和培训基地面向社会招收等多种渠道,每年对4000名已在或拟在我省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临床工作的医学专业毕业生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省建设30个普通专科医师培训基地、60个全科医师临床培训基地和120个社区实践基地作为示范点,并予以重点支持。

6.实施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项目。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根据各地需求,采用“定点招生、定向培养、协议就业”方式,科学安排定向就业招生计划,为农村基层定向培养适宜卫生人才。

7.实施基层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项目。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要求,组织实施“城市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认真落实农村卫生人员培训规划,每个乡镇卫生院每年有2名以上技术骨干人员到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学习130天,5名以上技术和管理人员参加省、市举办的1周以上的短期培训;全面完成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补偿教育,提高乡村医生学历层次、服务技能和执业水平;加强县级医院业务骨干培养,以实践技能培训为主,每年培训300名技术骨干。

8.实施中青年骨干人才海外培养项目。派遣2000名中青年骨干赴境外研修学习,力争在北美、西欧、北欧和澳大利亚、日本、新加坡以及台湾、香港地区建立20个高水平的海外研修基地。

9.核和辐射卫生应急队伍建设项目。根据卫生部要求,组建国家级核和辐射卫生应急队伍,打造核和辐射卫生应急人才培养、保障装备、培训演练、事件处置和科学研究的国家级基地。

10.实施公立医院(卫生院)院长培养项目。探索建立专门的培养机制和机构,借鉴党校培训方式进行轮训。逐步建立公立医院(卫生院)院长持证上岗制度。

11.实施省级卫生应急队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建设2-3个省级卫生应急队伍培训、演练基地,承担全省卫生应急管理和医疗卫生专业队伍骨干培训工作。



  

  (三)推进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按照“高效统一、系统整合、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投入,全面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以现有卫生信息网络为基础,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远程医疗为切入点,建设省、市、县三级卫生信息平台,统筹推进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卫生综合管理等医药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发挥信息系统的技术支撑作用,优化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流程,提高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推动区域医疗卫生信息资源共享,逐步实现医疗、公共卫生、医保管理等机构之间信息互联互通,建立电子化居民个人健康门户,方便居民看病就医和自我健康管理。

  

专栏7 卫生信息化工程

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是深化医改的重要任务,也是支撑医学科研、卫生管理与卫生政策研究的基础。“十二五”期间,根据国家卫生信息化“3521工程”建设路线图,结合我省实际,组织实施卫生信息化工程,重点加强以下7个方面建设:

1.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市(含市辖区)、县(市)两级建设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面向区域内各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和居民,提供基本信息服务,同时为药品供应、医疗保障、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监管业务提供支持;建设省级卫生信息平台,主要面向综合管理,同时提供跨区域的转诊、费用结报、健康档案归档等业务协同。2014年前,基本完成市、县两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2015年前,实现省、市、县三级卫生信息平台联网运行。

2.基于电子病历的医疗机构信息平台建设。强化以电子病历为基础,以优化医疗服务业务流程、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和效率为目标的医院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在医院内部各业务信息系统有效整合基础上,逐步实现医疗机构之间的业务协同和资源共享,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服务质量和监管能力。

3.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建设。依托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疾病预防控制信息交换与共享系统,优化居民死因监测、传染病疫情报告、预防接种、疾病监测与业务管理等信息系统的运行,提高疾病预防控制服务效能。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系统建设。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业务信息系统的规范化建设,保障基金安全,提高基金使用效益,方便参合农民跨区域即时结报和医院结算;加快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其他基本医疗保障信息系统之间数据标准和交换平台的统一,推进全省参合人员就医“一卡通”。

5.医疗机构药品(耗材)网上采购与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全省统一的网上采购、监管平台,完善基本药物使用监测与服务应用功能,加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绩效评价和评估工作。

6.卫生监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设全省统一的卫生监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形成监管、服务对象一户一档管理,构建全省卫生监督数据中心,提供统一的公共信息服务。

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与决策系统建设。建成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心,做好省级“一个中心、两个分中心”(即: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省急救医疗指挥中心、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心)的结构调整、功能定位,实现与血液综合管理、“120”急救调度、“12320”公共卫生咨询服务系统联动,省、市、县三级联网运行,逐步实现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动态监测、早期预警与高效处置一体化。卫生应急信息化建设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第五章 组织领导与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

  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加强卫生工作、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作为增进民生幸福、促进社会和谐的大事,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及时协调解决卫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努力使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使人民健康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健全工作机制,抓好措施落实。要积极推进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不论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均由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实行统一准入、统一监管。省卫生厅负责制定《江苏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依法对区域内各种卫生资源进行规划和调控,引导和促进有序竞争。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准确把握卫生工作的重点任务,明确目标、恪尽职守,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卫生事业改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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