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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构建新型科技金融体系 着力推进国家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省建设。以建设苏南科技金融合作创新示范区为重点,创新科技与金融结合的体制机制,建立科技投融资风险分担、科技企业成长抚育两大机制,推进科技投入方式、新型科技金融组织、科技金融服务和品种三大创新,建立科技企业信用、科技担保、科技金融服务、科技金融政策保障四大体系,全面提升科技金融发展水平。 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充分发挥省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通过阶段参股、跟进投资、投资保障和风险补助等方式,推进地方设立引导资金,吸引境内外股权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公司等投资机构在我省开展创业投资业务,拓宽创业投资资金来源,努力形成政府资本为引导、社会资本为主体的多元化格局,到2015年,创业投资管理资金规模达到2000亿元。推动天使投资加快发展,支持成立“天使投资联盟”,探索建立政府引导资金和与社会资本共同支持种子期、初创期企业成长的联动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确保政府资金有效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向初创期企业投资。切实提升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抚育能力,到2015年,力争50%以上的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设立“种子基金”。 加快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全面推进国家高新区开展国家股份代办转让系统试点。启动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以创业板、中小板为重点,按照“培育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送审一批、上市一批”的要求,集成各类科技计划和各地上市补贴资金,加大对科技型企业在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支持力度,为高成长性科技企业上市开辟绿色通道。 积极发展新型科技金融组织。探索建立一批科技担保公司、科技保险公司,支持和推动有条件的地区设立科技支行。推进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建设试点工作,逐步扩大到建有省级以上科技产业园的市、县(市、区),鼓励其探索适应科技型中小企业特点的信贷管理模式。到2015年,科技支行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超过100个。支持各地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稳步推进知识产权质押、高新技术企业挂牌交易、科技企业债券、科技保险、科技担保等工作,完善银行科技贷款风险补偿和奖励机制,引导激励银行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进一步发展科技金融中介服务机构。鼓励各地建设政府资金引导并具有抚育孵化功能的科技园区、科技企业加速器、科技企业孵化器、生产力中心、创业服务中心等创新创业载体。探索建立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依托省产权市场和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市场化运行并实行自律管理的综合性产权交易服务机构。整合集成现有科技资源,建设面向金融机构和科技企业,具备信息发布、网上投融资交易对接等功能的科技金融信息平台,畅通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信息通道。 (五)健全科技服务体系 加强政府宏观引导与市场机制建设的有机结合,以模式创新为核心,以环境营造和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推动研发设计服务规模化、成果转移转化服务社会化、创新创业服务网络化、科技咨询服务专业化,做大做强科技服务业,努力满足产业技术创新、企业自主创新和公共科技服务的巨大需求。 推动研发设计服务规模化。引导高新园区等科技资源密集区积极发展研发服务外包、合同研发组织等研发服务新业态,支持南京科技广场、常州科教城、泰州医药高新区等研发集聚区加快发展,形成特色化、专业化研发服务业集群。面向特色产业发展需求,整合并集成资源,建设一批专业公共研发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仪器、数据、文献共享和专业技术服务。积极培育第三方的工业设计机构,鼓励成立研发服务联盟,开展技术和服务模式创新,制定行业技术标准。推动第三方检测服务机构发展,鼓励制定技术检测服务行业标准,形成一批综合性检测服务品牌机构。到2015年,重点培育100家研发设计与服务年收入超亿元的骨干企业。 推动成果转移转化服务社会化。探索新型技术转移合作模式,提升成果转移转化机构的社会化运作能力。建立区域性产权交易中心,进一步促进技术产权与资本的结合,推进知识产权的转化和产业化。加强区域性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建设,鼓励各地普遍建立技术转移转化服务中心,加大专业化人才培养力度,加强与技术、知识产权等要素市场的联动,增强服务功能和增值服务能力,并依靠市场机制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强化对苏北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建设的持续支持,完善社会化服务功能,促进更多的科技资源向苏北地区集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