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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5逐步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全免费。从2011年起用两年时间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全覆盖。(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6大力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到2015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到国家基本设置标准,到2020年所有学校达到省级示范职业学校标准。积极开展中等职业教育改革示范学校、优质特色学校和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校、骨干校建设,不断提高职业院校办学水平。加强实训基地建设,显著提升职业院校实验实训水平,提高实验实训设备使用效率,增强学生动手能力。(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经信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7完善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体系,扩大对口升学比例。(省教育厅) 28严格就业准入制度,积极推行“双证书”制度,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规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 29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加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三教统筹,促进农科教结合。办好县级职教中心,加强农业类职业院校和涉农专业建设。改革农业类职业院校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采取灵活的学制和教学方式“送教下乡”,为农民提供多样化的职业教育与培训服务。(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林业厅、省扶贫开发办) 30创新职业教育发展方式。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经信委、省政府法制办) 31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根据我省产业发展需要调整专业设置,根据岗位需求调整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根据不同的教育对象调整教学方式。加强对人才培养的质量监控,定期开展教学质量评估。把毕业生的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和就业质量、用人单位满意度作为考核职业院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主要指标。(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32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和订单培养,增强技能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经信委、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扶贫开发办) (六)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33适度扩大高等教育规模。加快推进高校新校区建设和老校区改造。(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厅) 34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结构,加强统筹规划,加快筹建我省急需的煤炭、电力、传媒艺术类本科院校,使每个省辖市至少有1所本科院校和1所高等职业院校,基本满足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要。(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35建立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大力扶持优势明显、特色鲜明的学科专业,加快发展煤化工、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技术、物联网、生态环境、现代农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等方面的新兴专业。(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 36扩大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模,积极发展应用型本科教育,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重点扩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 37建立高校分类管理、分类指导体制机制,发挥政策指导和资源配置的作用,克服同质化倾向,形成各自的办学理念和风格,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省教育厅) 38具有博士授权的高等学校要积极发挥学科优势,在各自领域建成一批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在全国同类院校有一定影响力的学科专业,增强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其他本科院校要加强基本办学条件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高等职业院校要创新办学体制机制,探索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39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把教学作为教师考核的首要内容,落实教授、名师为本科生授课制度。加大教学投入,加强实验室、实习基地、课程教材等教学基本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探索实行弹性学制,促进文理交融,推进和完善学分制,试行校际学分互认。(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