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65健全教师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教师资格制度,把好教师入口关。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履行中小学教师招聘录用、职务(职称)评聘、培养培训、流动调配和考核奖惩等管理职能,推动教师区域内合理配置和流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66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和编制定期调整机制。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学校岗位设置标准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数结构比例,对农村边远地区实行倾斜政策。实施国家统一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职称)制度改革。加强学校岗位管理,全面推行教职工聘用制,形成以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新型用人机制。(省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 67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定期交流机制。完善城镇新聘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制度、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制度,城镇中小学教师评聘高级职务(职称)、评选骨干教师,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农村学校任教经历。推广顶岗支教实习模式,置换农村一线教师到师范院校进修。建立完善教师转岗和退出机制,解决中小学代课人员问题。进一步理顺中小学校长管理体制,建立并推行校长聘任制和任期制,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聘任中小学校长。(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十)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 68加快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把教育信息化纳入全省信息化发展整体战略,超前部署教育信息网络。形成覆盖城乡,满足学校、社会、家庭需求的远程教育网络。整合资源,加快山西教育骨干网和山西干部在线学院建设,推进信息系统按标准化要求互联互通。加快终端设施普及,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重点加强农村学校信息基础建设,实现中小学班班多媒体教学。(省教育厅、省经信委) 69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加强各类教育资源库建设。建立开放灵活的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普及共享。推进教育信息技术应用,提高教师在教学、科研和指导学生学习等方面的应用水平,增强学生运用信息技术主动学习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快全民信息技术普及和应用。(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经信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协) 70推进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设数据中心和数据采集与技术服务系统,加强基础信息资源建设。建成教育发展监测、分析、决策支持系统和教育电子政务协同工作系统。建立统一的政务门户,建设全省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构建教育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加快学校管理信息化进程,促进信息标准化、规范化。(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二、体制改革 (十一)深化人才培养体制改革。 71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树立全面发展、人人成才、终身学习、系统培养的人才培养观念,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努力促进每个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建立大中小学教育有机衔接,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互相融通,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的人才培养体制。改革培养模式,注重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因材施教。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培养学习兴趣,提高学习能力。深化教学改革,加强实践教学,建立灵活开放的学习制度。推进分层教学、走班制、学分制、导师制等教学管理制度改革,改进学生升学推荐办法,探索高中阶段、高等学校拔尖学生培养模式。(省教育厅) 72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制度。建立全省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标准,完善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科学方法和基本程序。建立对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工作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克服“应试教育”倾向,坚决扭转和纠正单纯以考试分数和升学率评价教育的倾向,坚决制止向学校下达升学指标和按升学率进行奖惩的错误做法。完善高等学校教学评估和质量年度报告制度。(省教育厅) 73改革人才评价制度。建立社会参与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机制,改进人才选用制度,为人才培养创造良好环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 (十二)完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