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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坚持适度普惠。坚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合理配置社会养老资源,提高老年福利水平,确保广大老年人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 4.坚持责任共担。强化政府责任,运用市场机制,动员社会参与,调动多方积极性,构建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相结合的老龄事业发展格局。 (三)发展目标 社会养老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城乡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统筹完善,养老保障待遇调整机制建立健全,老年人基本医疗保障范围不断扩大,老年社会福利优待更加突出,困难老年人生活保障与经济发展同步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全面推行。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全覆盖,养老服务机构布局更趋优化,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不断完善,养老服务管理科学规范,“9073” 养老格局基本形成。 老年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老年人精神关爱服务体系初步形成,老年教育的深度广度不断拓展,老年活动设施场所齐全配套,老年文化体育事业繁荣发展,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的渠道进一步畅通,老年社会团体组织作用发挥明显,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老年服务产业加快形成壮大。老年服务业比重明显提高,产业发展机制基本建立,老年特殊用品充足多样,老年人消费观念不断更新,老年消费市场形成规模,养老产业竞争力显著增强。 老龄事业发展活力切实增强。老龄事业组织领导不断加强,老龄工作机构职能不断强化,大老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老龄事业发展经费得到保障,多元投入机制基本建立。老龄事业发展环境更加优化,老龄理论政策研究获得新成果,老龄体制机制改革取得新突破。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 1.完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扩大各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将所有老年人纳入相应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力争在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实现人群的全覆盖。到2015年,多层次社会养老保险体系覆盖人数达到270万。鼓励发展企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保险,使之成为社会养老保险的有力补充。 2.完善老年医疗保险制度。加快推进统筹城乡的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建设,逐步提高老年人医疗保障水平。继续扩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到2015年达到150万人。逐步提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适当增加老年人医疗保险支付比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率继续保持在95%以上,基本实现老年人群医疗保障的全覆盖。继续对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老年人实行每两年一次的免费健康体检。全面实现市域范围内社会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方便老年人看病。 3.提高老年社会福利水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统筹提高各项社会养老保障待遇水平,按规定及时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被征地居民养老基本生活保障金、农婚知青养老生活补助标准等。完善长寿补贴制度,对百岁老人实行高龄补贴和百岁保健补助。 4.提升老年社会救助标准。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加大农村“五保”、城市“三无”人员的供养工作力度,并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孤寡、高龄、残疾老年人按照应保尽保、分类施保的原则,加大救助力度,拓展专项救助,切实保障困难老年人基本生活。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做好低保边缘困难老年人的帮困救助工作,加大因突发事件造成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救助力度。将城镇居民低收入家庭中住房困难的纯老年人户,优先纳入住房保障范围。设立慈善事业助老项目,积极发挥社会力量的济困助老项目作用。 5.加强老年人医疗保健服务。针对老年病共性致病因素,加大宣传、教育、咨询、普查和主动介入服务等工作力度。加强老年人多发病、常见病的防治,适时建立老年病防治中心,进一步满足老年人特殊医疗需求。建立健全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老年医疗保健服务体系。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为老年人提供电话约诊、家庭病床等上门服务,使老年人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到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和健康教育于一体的综合性医疗保健服务。扎实做好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2015年,全市参加医疗保险的城乡老年人健康档案建档率基本达到100%,每两年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开展一次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体检率达到90%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