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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郑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郑政[2011]113号
【颁布时间】 2011-12-28
【实施时间】 2011-12-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838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7页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十二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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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大公交场站建设力度

  强化公交场站用地的储备和落实机制。将公交设施用地作为城市空间规划的重要内容,严格保证用地的规模和空间位置。“十二五”期间,基本建立起公交用地的储备机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保证规划用地落到实处。至2015年,新增公交场站建设用地面积1750亩,确保公共汽车进场率达到80%以上,实现客运、轨道与公交的“零距离换乘”衔接,外围公交线网与中心城区公交线网的合理接驳。综合换乘枢纽站:建设与三大综合交通枢纽(郑州站、新郑州站、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六个公路客运站(东南站、西南站、西站、西北站、南站、北站)配套的公交车、出租车、非机动车场站设施;建设与轨道交通车站配套的公交车、出租车、非机动车场站设施,建成15处与轨道交通“零距离换乘”枢纽站(换乘距离控制在50米以内)。公交换乘枢纽站:至2012年,将医学院、紫荆山、火车站西出站口作为试点,建设公交换乘枢纽;至2015年,在南阳路、丰庆路、花园路、农业路、郑汴路、大学路、京广路、嵩山路、中原路、冉屯路、科学大道、中州大道等三环桥下合理设置公交换乘枢纽站。快速公交场站:首末站5处,惠济区场站、龙湖北区场站、果园路场站、寒山路场站、东大学城场站;停车场1处,朱屯东路场站;保养场1处,晨星路场站;综合车场1处,航海西路场站。常规公交场站:公交首末站27处,公交枢纽站23处,公交综合车场9处。

  4.构建“快速公交线网+骨干公交线网+支线网”的公交线网框架

  结合郑州市重要的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进度,按照“一环减负、二环组网、三环搭桥、四环覆盖”的发展思路,对公交线网进行整体规划和优化,构建“快速公交线网+骨干公交线网+支线网”的公交线网框架。到2015年,常规公交线路达到300条以上,城市建成区公交站点300米覆盖率达到90%以上,实现主城区“500米上车、5分钟换乘”的目标。在主干道路上建设骨干公交线网,降低线路重复系数,提高运营能力,既满足市民出行需求,又缓解交通压力;以换乘枢纽站为中心建设公交接驳、换乘线网,搭建阶梯状的换乘公交线网;根据出行需求特点,推行公交定制服务,切实保证乘客集中出行需求。公交线网:在6车道以上及有条件的主干道上辟建城市公共交通专用道和港湾式停靠站,公共汽(电)车专用道里程达到100公里(不包括快速公交走廊长度);主干道路上的骨干线路采取“大站快线、普快结合”的运营模式,使用13米以上的大容量公交车辆;加强三环与四环之间的组网力度,增加郑东新区、经济开发区及高新产业区公交线网密度,根据新火车东站和火车站西出站口的建设使用情况适时调整公交线网。

  5.增加公交车辆投入

  结合快速公交走廊建设,配置18米快速主线车辆330台,配置12米快速公交支线车辆250台;每年新增投放公交运力500-600标台,在改善中心城区公交服务能力的同时,重点满足新发展区域公交服务同步配套的需求。

  6.提高出租车运营服务水平

  (1)规范出租车行业管理。规范出租车经营权管理,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市场监管,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出租汽车市场秩序;积极探索建立出租汽车内部利益合理分配机制,建立出租汽车行业稳定、规范、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强出租车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工作,落实年度培训计划。

  (2)加快出租车服务设施建设。增加出租车加气站站点布设,缓解出租汽车加气难问题;在商业繁华地区、对外交通枢纽和人流活动频繁的集散地附近设置出租车候客点,在主干道及商场等客流拥挤的地方设置出租车专用港湾,提高出租车服务水平。出租车服务设施:至2012年在中心城区四环以外建设4个出租汽车加气站,至2015年出租汽车加气站增加6座。在中心城区主次干道规划建设“的士港湾”1000个,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16个。

  7.发展公共慢行交通

  构建系统、舒适的公共慢行交通网络,打造以人为本的交通空间。结合轨道交通和快速公交走廊建设,建设“便民自行车公共服务系统”,完善周边各类慢行交通设施,提高站点可达性。

  (四)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推动铁路、航空与公路等多种交通方式的有机衔接和联动发展,着力推进三个市级综合交通枢纽的建设和改造,构建多功能、立体化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巩固和提升郑州市全国铁路枢纽、区域性航空枢纽的地位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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