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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十五)加强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坚持流域统筹、水陆结合,加大丹江口库区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干渠沿线、淮河、黄河、海河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每年确定工作重点,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实施千里河道治理工程,推进贾鲁河郑州段、惠济河开封段、卫河河南段、北汝河平顶山许昌段等重点河段综合治理,通过天然河道和人工硬质河道水污染净化,大幅度提高河道自净能力。在部分重点防控区域开展受污染土壤、场地、河流底泥等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工程。以郑州、洛阳、三门峡、平顶山市等为重点,加快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 (二十六)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以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用能单位为重点,开展千家企业(单位)节能低碳行动,落实目标责任,实行能源审计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开展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加强节能技术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水平。每年组织开展千家企业(单位)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公布考核结果,对超额完成年度节能任务的企业和单位予以表彰,对未完成任务的实行强制能源审计,督促限期整改。“十二五”时期,千家企业(单位)实现节能2000万吨标准煤。中央在豫企业、省属企业要争当行业节能减排的排头兵。 七、推进循环经济试点省建设 (二十七)深化循环经济试点。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循环经济试点省建设的通知》(豫政〔2010〕27号),加强试点动态管理,开展试点评估考核,推广循环经济先进经验和典型模式。制定实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以及产业集聚区循环化改造、城市餐厨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推进安阳安西、鹤壁宝山等特色循环经济试验区建设,开展邓州、固始等工农业复合型循环经济发展试点,支持郑州创建国家级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城市、许昌创建国家级“城市矿产”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到2015年,创建100家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单位。 (二十八)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依托我省有色金属、煤炭、非金属矿、农业和再生金属等优势资源,以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为载体,着力打造五大循环产业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按照循环经济理念要求,规划、建设和改造各类产业园区,通过引进关键链接技术,建设关键链接项目,最大限度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实现土地集约利用、能量梯级利用、资源综合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处理。2015年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矿产资源总回收率达到35%以上,冶金、化工行业余热余气全部实现综合利用。 (二十九)加快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制定实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支持利用秸秆生产饲料、肥料、食用菌、密度板、沼气和燃料乙醇等,着力解决由于秸秆废弃和违规焚烧带来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问题。制定实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规划,依托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建设大中型沼气和有机肥工程,形成“养殖废弃物-沼气-有机肥-高效生态种植”循环产业链。支持漯河、周口、驻马店等市开展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201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畜禽粪便资源化率达到95%以上。 (三十)加强资源再生利用。合理布局“城市矿产”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完善回收处理网络,推进再生资源利用向集约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培育一批汽车发动机、变速箱、发电机、汽车轮毂等零部件再制造企业,开展工程机械、机床、矿山机械和办公用品等再制造试点,加强再制造产品流通和监管体系建设,引导再制造产业规范发展。加快构建以城市社区分类回收点为基础、分拣中心和集散市场为枢纽、分类加工利用为目的的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支持郑州、漯河、商丘等市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试点。到2015年,建成30个废旧电子电器、废旧办公设备、废金属、废塑料等处理基地和20个报废汽车、大型机电设备回收拆解中心。 (三十一)全面推行清洁生产。重点围绕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和重金属污染治理,全面推进工业、农业、建筑、商贸服务等领域清洁生产示范,从源头和全过程控制污染物产生和排放。在涉重金属、有机污染物、高毒化学农药等领域开展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工作。制定冶炼、化工、造纸、纺织、皮革、印染、食品加工等行业清洁生产实施方案。组织编制清洁生产技术指南和审核指南。加大清洁生产审核力度,定期公布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鼓励引导企业开展自愿清洁生产审核。到2015年,创建150家清洁生产示范园区和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