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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实施、监测和绩效评估 发展残疾人事业是建设幸福广东的重要组成部分。残疾人工作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抓好本纲要的实施是全省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各地要依据本纲要制定当地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及配套实施方案,建立投入稳定增长的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保障长效机制,确保纲要规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全省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及相关部门要建立督查制度,根据纲要执行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动态监测和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和解决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各部门每年要向同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报告规划执行情况。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将在“十二五”中期和期末对纲要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和绩效评估,并对考核评估结果进行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