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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7.充分发挥县镇两级残疾人服务社作用,依托政府有关部门、农村金融机构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各种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家庭副业等多种形式的生产劳动,提供产前、产中、产后配套服务。 8.继续开展残疾人康复扶贫。落实中央康复扶贫贷款制度及康复扶贫贷款贴息工作。 (六)托养。 主要任务: --建立以省、市、县托养服务机构为骨干、街道(乡镇)和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为主体、居家托养服务为基础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 --提高残疾人托养服务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培训2000名残疾人托养服务专业人员。 --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为10万名残疾人提供社区和居家托养服务。社会组织提供社区托养、居家安养服务覆盖面达到60%以上。 政策措施: 1.将残疾人托养服务发展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作为改善残疾人状况的民生工程统筹安排、同步实施,推动残疾人托养服务快速健康发展。 2.加快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设,将残疾人托养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基本建设计划优先实施。各地级以上市残联至少要建立一个专业性强、运行规范、具有示范效应和辐射作用、规模不少于300张床位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兴建省级残疾人托养服务骨干示范机构。支持和鼓励社会组织、残疾人(亲属)互助组织和个人通过社会募集、互助集资、公益信托等各种渠道筹集资金,兴办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加强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化管理,定期组织监督、考核、评估、验收。 3.大力发展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通过政策和资金扶持,鼓励和引导一批社会服务专业机构开展残疾人居家服务,为更多符合托养条件的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家政服务、精神慰藉和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服务。 4.以政府补贴、社会募集等多种形式筹措实施国家“阳光家园计划”项目所需资金,逐步提高补助标准。精心组织开展“阳光家园”示范创建活动,培育一批“阳光家园”示范区和示范机构。 (七)文化生活。 主要任务: --发展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普遍、深入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满足残疾人基本文化需求。全省创建100个省级“残疾人文化进社区”示范点。 --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培养优秀艺术人才。 政策措施: 1.支持残疾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推动各类公共文化场所向所有残疾人免费或优惠开放。公共图书馆要积极开展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借阅服务,每个地级以上市至少设立1个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馆(室)。 2.扶持以特殊教育学校为主的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办好残疾人艺术团。各级群众艺术馆、文化站(室)等公共文化机构要有计划地为残疾人提供艺术辅导。开展区域巡回演出,组织残疾人艺术汇演和特教学校学生艺术汇演,参加全国调演。开展国(境)内外残疾人文化交流活动。 3.推进残疾人文化进社区进农村工作,利用群众艺术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等有计划开展促进残疾人身心健康的各类文化、艺术和娱乐活动,活跃和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 4.各级政府和文化部门要重视残疾人文化艺术产品生产和盲人读物出版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支持各地开展残疾人手工艺品和文化艺术作品展示与交易活动。建立完善省级网络无障碍电影播放平台。支持、资助出版发行为残疾人服务的刊物及反映残疾人生活的图书、音像制品、影视作品,组织和扶持盲文读物、盲人有声读物、聋人读物、弱智人读物的编写和出版,继续开办电视手语节目,在更多影视作品中增加字幕、解说。对残疾人出版发行文艺作品给予扶持。 (八)体育。 主要任务: --广泛开展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不断提高残疾人的健康水平。 --发展残奥、特奥和聋奥运动。组织残疾人参加各类重大体育赛事,努力提高残疾人体育运动水平。 政策措施: 1.公共体育场所免费对残疾人开放,为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提供便利。 2.加强特教学校体育师资培训,抓好特教学校(特教班、特教学院)校园体育活动。鼓励高等院校开设残疾人体育指导课程,组织力量编写残疾人体育教学、训练、科研系列教材和普及读本。体育院校要有计划地招收、培养残疾学生,有条件的少年体校要培养一批残疾少年运动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