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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出台扶持政策,支持金融产业发展。积极争取国家在财政、税收等方面对四川金融机构的扶持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支持金融发展的政策。各地要逐步加大对金融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大对农村金融和民生金融的政府资金投入。建立完善对金融机构及管理部门年度考评和奖励制度。支持市(州)出台金融扶持政策。 (三)加强信用建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建立健全征信体系。大力推动社会信用、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建设。全面推动政府和企事业单位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提升信用建设成效。建立健全由政府、司法部门、各类授信机构、用人单位和公共事业单位等共同参与的联合激励惩戒机制。大力推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按照“政府主导、人行推动、各方联动”的原则,完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领导协调机制,积极开展金融生态环境示范县(区、市)创建工作。大力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诚信中小企业的信用培植和信用对接,深化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信用社区创建,加大金融、财税、社会服务等各项政策支持力度,完善社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严格执行金融法律和有关规定,严厉打击金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保护金融资产产权,维护金融交易秩序,改善金融交易环境,降低金融交易成本。加强金融知识的普及与宣传教育,提升城乡居民的金融意识与认知度。 (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完善金融监管。加强金融监管,提高科学监管水平。完善金融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交流金融监管信息,加强政策和工作协调,尽可能减少分业监管中可能存在的监管盲区。改进监管方式,完善监管手段,切实提高金融风险的识别、预警和处置能力。加强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风险管理,开发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风险量度和信贷决策系统。大力推进商业银行特殊贷款风险度量和压力测试工作。引导和督促金融机构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内控管理,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扎实推进高风险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工作,加强对高风险机构和具有系统性影响机构的动态监测。加强部门综合执法,严厉打击金融违法犯罪。认真做好非法集资活动的查处、认定与取缔工作。加强银行、证券、保险等协会建设,增强行业自律和管理能力。 (五)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服务效率。大力推进金融信息化建设。支持金融机构经营管理全面信息化,提高传统业务的处理效率和管理水平,降低流程风险,推动以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为代表的新业务快速发展,支持内部管理决策系统和中间业务、地方特色业务、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系统的研发。不断完善支付清算系统和体系。做好二代支付系统建设,建成运行商业银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平台。积极发挥支付清算系统功能,切实提升系统使用效率。扩大现代化支付清算系统向农村地区延伸,实现支付系统覆盖所有银行业机构网点、所有支付业务两小时内到账。在无银行网点村镇推广借记卡pos机小额取现业务,解决农村群众转账、小额现金结算等需求。积极拓展票据和银行卡使用范围。大力推广使用汇票、本票、支票等支付工具。积极推广使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扩大银行卡受理范围,拓展银行卡应用领域,促进银行卡在与社会公众生活密切相关领域的应用。加大atm、pos等机具在批发零售、餐饮娱乐、酒店、住宿等地点的投放。积极推动农村地区网上支付、手机支付、电话支付等业务开展。 (六)实施金融人才战略,提高核心竞争力。建立和完善引进、培养金融人才的激励机制。大力开展多层次、多类型金融人才培训,培养各类金融人才。依托省内高校和科研机构数量多、层次高、影响大的优势,积极开展高端金融学术交流、金融成果评定推广活动,搭建政府、高校和金融机构的合作互动平台,建立金融产、学、研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加强与境内外金融机构和境内外金融中心城市的交流合作,制定有针对性的税收政策和奖励机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积极引进高端金融人才。加强与境内外金融机构在金融人才培养方面合作,引进国际知名金融培训和资格认证机构开展高中端金融人才教育培训、在线资格考试与认证等业务。通过“高校 +行业”或设立金融服务外包学院,大力培养金融服务外包人才。放宽入户条件,简化落户手续,切实解决金融人才引进、工作和生活中的具体问题。 (七)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增强国际影响力。加强与西部和沿海各省(市)在金融领域的交流,积极推进、不断深化川港、川台金融合作。继续争取“一行三会”的支持,办好中国西部金融论坛。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项目对接推荐和学术交流活动,加强与国际金融组织、金融机构、金融中心城市、金融机构总部的交流合作,扩大四川金融的国内和国际影响。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四川金融发展的对外宣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