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21.加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加强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深入做好清理核查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工作;探索建立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做好绩效工资申报工作。 六、深入开展“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创建为民务实清廉安监机构”活动,努力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强大思想动力 22.创新活动载体。围绕迎接十八大,开展“十万安监干部下基层、进企业办实事”活动;围绕破解安全发展难题,深化公开承诺制度,推动解决一批安全生产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围绕转变工作作风,开展以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为内容的“三亮三比三评”活动。 23.开展向先进模范学习活动。继续深入总结、挖掘和宣传先进代表典型事迹;大力开展“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创建为民务实清廉安监机构”专题宣传;组织先进事迹报告团巡回演讲。 24.强化调研督导。做好综合协调和日常检查工作;办好活动简报和网站宣传栏目;深入总结创先争优活动经验,建立健全创先争优制度,努力使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 附件9 2012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点工作安排 一、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1.加大工作力度,搞好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抓好7个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建设,确保全面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能够承担起重特大、复杂矿山事故的应急救援任务。深化并推广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六加一”示范建设成果,规范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的运行和管理,着力提高战斗力。 2.加强指导协调,推进区域矿山应急救援队和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中央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参照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建设标准和办法,启动14个区域矿山应急救援队建设,依托中央企业的应急救援队伍,进一步推进危险化学品、油气田、隧道施工、水上交通应急救援队伍和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技术指导中心建设。依托优势医疗资源,推动国家矿山医疗救护基地建设。协同有关部门推进公安消防、公路交通、铁路运输、海上搜救、船舶溢油、民用航空、电力等行业专业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3.加强地方骨干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快建设地方骨干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田等应急救援队。推动矿山、危险化学品等企业按照有关救援队伍建设标准加强队伍建设。 4.推动化工园区和基层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选取基础扎实、有条件的化工园区、中小型矿区开展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整合资源优化布局,加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二、强化应急处置,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 5.加强事故救援指导指挥。完善各级应急值守制度,加强指挥协调和现场救援工作,确保及时出动、快速响应、科学施救,提高应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能力。 6.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建设。加强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的统筹协调,进一步密切与军队、公安、地震、气象、海洋、环保等部门应急联动,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综合能力。 7.加强应急救援信息报送和评估工作。加强信息报送和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做好事故救援跟踪报告和总结评估,加强技战术研究,提高科学施救水平。 三、加强应急管理,提高技术创新、装备保障能力建设 8.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十二五”规划》。深入开展规划宣贯活动,推动各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规划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协调,有计划、分步骤落实规划目标和任务。 9.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审查和报备工作,依法将应急预案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准入的必要条件。督促、指导企业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10.推动应急救援装备技术创新与进步。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基础理论、应急救援装备体系、应急救援信息化等研究,加强应急救援关键技术攻关和装备研发。做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淘汰落后应急救援技术和装备。 11.进一步强化应急演练工作。进一步完善应急演练制度,增强应急演练的针对性、实战性。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组织应急救援队伍搞好预防性检查。指导督促企业、人员密集场所、中小学校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 |